FOREST's ADVANCES

Trying to get rid of surfing, wasted too much time, any suggestion?.......................... 七宗罪?............................... 1,没有原则的政治;2,不劳而获的财富;3,没有理智的享乐;4,没有特点的知识;5,没有道德的商业;6,没有人文关怀的科学;7,没有牺牲的崇拜。............................................. 虽然这是圣雄甘地说老印的.......

Saturday, August 26, 2006

龍應台回答不了的問題

2006.08.27  中國時報

陳宜中


一九九○年三月三十一日,二十萬英國民眾湧入倫敦的特拉法加廣場,抗議柴契爾的人頭稅政策。當時,鎮暴警察率先攻擊和平示威者,部分示威者遂展開反擊,雙方打成一團。經過了這場所謂的「人頭稅暴動」或「特拉法加之戰」後,柴契爾被迫辭職下台,由同屬保守黨的梅傑繼任首相。

「特拉法加之戰」只不過是「公民不服從」運動的一個近例而已。再往回看,還有六十年代的反越戰運動與黑人民權運動。


已故的美國自由民主主義大師羅爾斯,在鉅著《正義論》中,特別闡釋了公民不服從運動之於憲政民主的重要性。他認為,當極為嚴重的不正義情事在既存民主體制下難以獲得解決時,即便是違反實存法律的反抗運動,都未必是不正當的。照他的說法,正當的公民不服從運動,關鍵的功能正在於捍衛憲政民主的基本價值。

在相對成熟的民主社會,類似於「特拉法加之戰」的公民不服從運動,以及羅爾斯式的自由民主理念,都不是陌生可怕的事物。相形之下,雖然台灣已經有了選舉民主,但是追求政治與社會正義的公民文化卻仍十分淺薄。龍應台的民主謬論,似乎正是此種現象的最佳寫照。

龍應台說「激情的『人民革命』,革掉的會是民主」。她擔心人民拿捏不住分際,不如她冷靜和理性。她問:有了選票,「為何還要談坦克車」?又問:「被一個難以忍受的無格總統所折磨、所懲罰…… 為自己的錯誤付出代價,是不是正是我們和民主制度定下的契約?」

最後這個問題的答案,顯然是否定的,因為我們和選舉民主的「契約」,絕不包括放任民選統治者為所欲為。按照龍應台的邏輯,你手中既然有選票,那還去街頭抗議越戰、人頭稅幹麼?要怪,也只能怪自己選錯人!但這種龍式的民主契約,與阿扁那種「我就是選上了,不然你要怎樣?」的論調,又有何差異?

龍應台問:「為何還要談坦克車」?但這句話,是不是應該先拿去問呂秀蓮和今天台灣的民選政府?難不成,天安門事件要怪的不是出動坦克的政府,而是手無寸鐵的抗議者?難道,只因為台灣已是選舉民主,所以任何大型群眾運動的潛在衝突風險,都要運動者完全承擔?

龍應台批評媒體炒作拒馬、紅線、天安門和坦克,可是,不滿、擔心台灣的民選統治者以赤裸裸的國家暴力(包括師法南非種族隔離政權的舊型或新型拒馬、以及紅線後的衝鋒槍、天安門云云)恫嚇乃至於對付抗議民眾,究竟何錯之有?這不正是適時的公民教育,有助於台灣公民更加了解國家暴力的本質,以及嚴加看管國家權力的重要?龍應台不批統治當局動輒出言恫嚇,反把矛頭指向運動者和媒體,這不是「干犯眾怒」而根本是「文不對題」。

龍應台憂心「革掉的會是民主」,這話實在是言重了,而且搞錯了批評對象。試問:「特拉法加之戰」革掉了英國民主嗎?反越戰和黑人民權運動在美國民主體制之下遍地烽火,革掉了美國民主嗎?都沒有,反倒「深化」了英美民主。

更何況,施明德發起的百萬人民倒扁行動,激情有之,但距離「革命」何止十萬八千里?連「特拉法加之戰」那種警民打成一團的情況,充其量也只能算是「公民不服從」而已,說它是「革命」會氣死馬克思和孫中山。目前「合法的」(即遵照集遊惡法申請獲准的)倒扁行動,甚至連「公民不服從」都稱不上,更別提「革命」。

當然,我們的自由民主還不夠成熟,我們統治者的腦袋還充滿了威權遺毒。當龍應台與台灣的統治當局血腥化、妖魔化即將到來的倒扁行動時,任何常見於民主體制下群眾運動場合的小規模衝突,都有可能被拿過來大做文章,甚至變成鎮壓、反制的藉口。基於此,我們必須呼籲「百萬人民倒扁行動」的每一位參與者,務實地貫徹「自我克制」的原則。

歸根究柢,以台灣低落的民主水平,浪漫的革命想像大可不必,甚至連「特拉法加之戰」的衝突場景都不必幻想。如果百萬人民倒扁行動能為台灣的準公民不服從運動立下歷史典範,能為大家(包括龍應台)上幾堂深入淺出的公民教育課,那其實已經功德無量。

(作者為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中心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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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古今廁所文化 「大大」不同

2006.08.27  中國時報
黃菁菁/東京


在日本不管到哪裡上廁所,幾乎都是隨時保持得乾乾淨淨,而且廁所裡常有些讓人摸不著頭緒的按鈕與裝置,洗屁股還加上溫風、乾燥,開關馬桶蓋、沖水等動作已經全自動化,從花樣百出的廁所文化不難想像日本人重視衛生的程度。

生產衛浴設備知名品牌「TOTO」的東陶機器株式會社從七月一日到八月廿七日,利用小朋友暑假期間,在東京新宿展示場舉辦廁所博物館展,展出過去曾造成話題的各式廁所以及廁所的進化過程。


西元前三百年 架木條如廁

日本在西元前三百年左右的彌生時代,人們便會在河邊架木條如廁,到了平安時代(西元七九四到一一九四年),皇家貴族開始使用木製的搬運式廁所,像個台車般的廁所下方還裝個抽屜,主人在方便時,僕人隨侍在旁幫忙拉出抽屜清洗處理善後。

其後還有用杉樹葉舖在便池底部,防止臭味飄散的木製小便桶,江戶時代有像木製水桶加蓋般的搬運式廁所,明治時代則出現供外國人家庭使用的砂桶型廁所。

到了近代,廁所與農業結合,雖然那時的蹲式廁所較不衛生,但是糞池還可以蓄肥作為農耕之用,循環的模式也維持了好長一段時間。

日本在一九六三年以前仍然以糞池式廁所為主,一九六三年起開始出現沖水型蹲式廁所(和式廁所),當年的普及率只有九%,六三年之後沖水洗淨式廁所開始普遍被採用,而坐式馬桶(洋式廁所)則是進入七○年代才開始普及。

坐式沖水馬桶 一九一二年問世

將西方馬桶引進日本的是東陶機器創始人,大倉孫兵衛及大倉和親父子,他們於一九○三年(明治卅六年)在歐洲發現馬桶後,認定日本未來一定有此需求,於是在隔年成立公司開始生產,一九一二年日本第一個坐式沖水馬桶終於問世。

但是東陶的坐式馬桶出貨量一直到一九七六年才首度超越蹲式廁所。初期的馬桶雖然是沖水式的,但是清掃起來頗費工夫,不沾汙、易沖洗、易清掃是這個時期的設計重點。

溫水洗屁股 一九八○年推出

一九八○年東陶開始推出日本首見的溫水洗屁股馬桶,洗屁股的裝置還有溫風、乾燥等功能,當時為了讓消費者接受這個概念,還請女星在馬桶前做出蹺屁股的動作,打出「屁股也想被洗一洗」「屁股的心情期待你知道」等廣告詞來促銷,這種廁所倒是造福了許多被痔瘡所苦的人。

馬桶進化到現在,已不只是追求清潔舒適而已,還要省空間、多功能及全自動。東陶於一九九三年推出的新產品,馬桶後面大水槽已不見了,水槽與馬桶一體成型,現在連洗屁股的裝置和搖控器都隱形起來,既節省空間節省清掃的時間,流線的外型既美觀又好清洗。

最新款 具節水、脫臭和暖氣功能

TOTO最新的NEORES系列一體成型馬桶,除了具備以上優點之外,自動開關的馬桶蓋一打開,馬桶蓋下方還會亮燈,沖洗方式也與一般馬桶不同,採用由上而下的的螺旋狀水流,可以沖淨整個馬桶表面,卻可節省六一%的用水,還具備自動脫臭和暖氣空調功能。

東陶機器於一九八五年時,日本相撲協會著手建蓋國技館,當時特別為力士量身訂做符合力士身材馬桶,還找多位力士試坐來測量、決定馬桶尺寸,為了能耐得住力士的體重,還在馬桶墊多裝了六個緩衝墊。

在廁所博覽會上,可看見媽媽為小朋友詳細解說過去廁所,小朋友不禁發出不可思議尖叫聲!還有老一輩的人則紛紛討論著過去曾經使用過的舊式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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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August 24, 2006

我怎麼上「陳水扁」這一課 一個「甘犯眾怒」的微小聲音

龍應台
2006.08.24  中國時報

我承認我一直在上課,像個小學生一樣在上公民課。這一課的題目就叫「陳水扁」。課文特別令人「拍案驚奇」,但是附在課文後面的測驗題,艱難的程度,超過我的預期。

亂,因為在尋找新標準


我是個目睹過蘇聯帝國解體、柏林圍牆倒塌、天安門變色,香港七一遊行,又在台灣的威權時代裡寫過「野火集」的人,但是台灣政治的今天,仍然令我瞠目結舌:在我們所經歷過的中華民國史上,誰見過一個總統的家族和親信,做出如此不堪的事情?誰聽過身為國家最高象徵的總統府會製作假帳?誰見過一個沒有監察委員、只有冷氣空轉的監察院?誰見過一個對法律如此不知分寸、進退失據的內政部長?誰見過媒體變成一種熱血賁張的「政治運動指揮部」,而司法機關又跟著媒體辦案?誰見過一個總統像七歲騃童一樣,對人民的批評作兇狠負氣狀,說「我不會一味挨打」?誰見過一個反對黨在那樣短的時間內因得權而腐化生蛆?誰見過兩週內有一百萬小市民匯款登記,表達對統治者的憤怒?誰又能想像,當兩萬人露宿總統府廣場時,如何收尾退場?誰又想過台灣竟然可能出一個本土版的尼克森、藤森、盧泰愚和馬可仕?誰又知道,碰到一個本土版的尼克森、藤森、盧泰愚和馬可仕時,人民該怎麼辦?

二○○六年的台灣很「亂」。它的「亂」,我始終認為不是真正的亂──動亂或混亂。台灣是一個新興民主,新興民主的意思就是,在實踐民主的過程中所發生的很多重大事情和冒出來的問題,都是有史以來第一次;人們知道過去的原則和觀念可能都不適用,但是對於新的難題又沒有現成可循的一套新的判斷標準。從外國拿來的,因為歷史條件、文化體質、發展階段差異很大,也不敢直接套用。於是一人一套標準,每一套標準都可能彼此矛盾,眾說紛紜,爭執不斷。

「亂」,其實是一個自由開放的社會在摸索新共識,尋找新價值的過程裡所發出的喧聲。這種「亂」,不過是一個社會從威權到民主必經的歷史過程,我們在練走民主的路。

請把國家還給我們

民主這堂課,有考不完的試題。走到「陳水扁」這一章,黑與白之間,同名為「灰」的層次細密重疊,難以辨認,使我不得不在寫完「今天這一課:品格」這篇「作業」之後,停下來久久沉思。試題一:陳水扁應不應該下台?

代表民進黨的游錫堃說,在一個法治國家裡,當還沒有足夠的司法證據,證明一個總統本人貪瀆時,他不應該被要求下台,因為道德不能取代法律成為標準。這個說法,不能夠由於他的「辯方」身分而被嗤之以鼻,因為這是一個百分之百必須嚴肅辯論的議題。所有主張陳水扁下台的人,都必須針對這個認知提出反駁的理由,才能正當「倒扁」。

我的思索是:法律上,一個未被司法定罪的總統不必辭職,但是如果在政治上,他已經成為嚴重的社會不安、政局動盪的根源;如果在誠信的道德上,他已經成為大多數人民不齒的對象,如果總統與大多數人民之間的一種相互信任已經解體──百分之十八的低支持率是一份清楚的「信任評估」,那麼,是的,他應該向人民鞠躬道歉,自動請辭。

造成社會不安、政治動盪,他愧對人民託付給他的政治責任;家族墮落、親信腐敗,個人誠信破產,他愧對人民賦予他的道德期許。政治責任和道德期許是無法寫進法律條文的,但是你不能說,凡法律條文不能表達的,就不存在。民主法治強調法律條文的重要,但是我們不能忘記,法律條文只是維持秩序和社會互信的最低標準而不是唯一標準。

公民要求陳水扁道歉下台,不是因為他犯了法律上的「罪」,而是因為在事態的發展過程裡,他已經徹底地失去了人民的信任和尊敬;沒有信任和尊敬,就不可能有效地指揮團隊,領導國家。民進黨主席拿出最低標準來充當為民主的全部,只顯現出這個政黨從民主理想的高度摔到了哪裡。

我的要求因此和那一百萬個「百元公民」是一致的:陳總統,請把國家還給我們。

有些是非,不容模糊

但是如何讓一個任期未滿的總統下台?罷免的手段失敗了,輿論的壓力不起效用。於是出現試題二:你如何讓他下台?用群眾運動──百萬人「登記」抗議,二十萬人上街遊行,一萬人徹夜靜坐,夜夜堅持,可不可以?

我的思索是:那要看你指的是哪一種「群眾運動」。

如果是合法的,非暴力的遊行、靜坐、示威,它本來就是民主體制內的正規表達方式。只要程序合法,謹守規範,這樣的公民表達和選舉日的排隊投票或者國會內的罷免表決,地位一樣的尊貴,必須得到政府的容忍、警察的保護、社會的尊重。集會遊行是公民的基本權利,也可以是促使社會進步的推動力量。

我不反對見到一百萬人和平地站上街頭,以要求陳水扁下台來表達一種態度,一種價值。人們在凱達格蘭大道上站出來,不過是讓自己尚未長大的孩子們知道:有些價值,不容犧牲。有些是非,不容模糊。

但我更希望見到,陳水扁為了「愛台灣」,為了社會的和諧以及他自己的歷史名譽,在人們上街之前提出辭呈。

有選票,為何談坦克車?

然而,如果所謂群眾運動指的是威權時代那種慷慨激昂的、衝破體制的、「人民革命」式的群眾運動來「包圍總統府」或「癱瘓交通」,以「衝突和流血在所不惜」的方式來凸顯所謂「人民力量」,對不起,我反對這樣的「人民力量」。

在獨裁體制下,用激烈的群眾運動方式迫使一個領導人下台,是有絕對正當性的,但是在一個民主機制的設計裡,原來就有一個設定:你選出來的領袖很可能是個狂人怪物或騙子,所以若要半途「刪除」他,可以按「罷免」或「彈劾」。如果這個動作失敗,則要「重新啟動」,在下一輪選舉時,用選票將他「刪除」,丟進「資源回收筒」。如果「罷免」或「彈劾」的按鍵有問題,那麼你就去修理那個按鍵。

既然有這個「刪除」和「重新啟動」的內在機制和設定,「人民革命」式的群眾運動在民主體制裡是沒有一席之地的。

所以,關鍵在於,施明德所領導的「百元運動」,究竟是哪一種呢?

頭腦清醒的施明德宣稱「非暴力」,明顯是希望進行民主定義下的公民實踐。他以半生牢獄換來一世英名,現在又願意冒著一世英名被小頭銳面者抹黑玷污的風險,挺身反對從前的同志,不愧是一個公民抵抗的典範。如果是和平、合法的靜坐示威,那一百萬個捐款報名「反扁」和那決心上廣場靜坐的人們,也是公民社會的實踐者。公民社會的實踐者,我們只怕太少,不怕太多。

可是,對於這樣的分際拿捏,人民是否秋毫分明?影響民意的意見領袖們,又是否戒慎恐懼?

聳動的電視媒體在大肆報導「倒扁」集會的人數如何節節上升時,持續不斷地播放莫斯科紅場和天安門廣場坦克車與人群對峙的聳動畫面,看起來竟像在渲染一種「人民革命」的浪漫美感,似乎在暗示人們要有「正義」激情,要有「勇敢」衝動。而同時,副總統呂秀蓮竟然也以天安門為例,警告即將進場的人們。

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八十年代的天安門和紅場,怎麼能夠拿來和今天民主的台灣相提並論?天安門和紅場的抗爭,都是被徹底剝奪了自身權利而走投無路的人民起來反抗集權政體,今天的台灣人手上卻是握著選票的,誰來統治完全由他自己決定;他明明可以用一張紙來「推翻」一個政府,你為何要談坦克車?法律明明保障了人民集會遊行的自由,你憑什麼以天安門的流血鎮壓來影射警告?

當「刺殺」和「防衛」的流言四起,當拒馬的刀片如何割肉的鏡頭不斷被放大,當「不是你倒下,就是我倒下」的「意志力比賽」被當作一種「決鬥」的語言來使用,我覺得不安。當民進黨完全拋棄了身為執政黨應有的文明規範,開始以文革式的「鬥倒鬥臭鬥爛」的流氓方式來對付施明德,我看見仇恨的「鐵絲網」在陰影中悄悄架設。

劍拔弩張的「決鬥」,不是公民實踐。

激情的「人民革命」,革掉的會是民主。

不能不回答的問題

於是令我頭痛的試題三就出現了:你捐不捐那一百元?

「頭痛」了整整一個禮拜。

我的思索是:不捐。因為拉倒陳水扁不是最重要的問題。

太多的問題,在「陳水扁」這個黑盒子被打開的一刻,像一團黑壓壓、密麻麻的蒼蠅,猛然撲上臉來。這些問題是一個新興民主從來不曾處理過的問題,有些甚至於從來不曾思索過:

問題一,陳水扁總統是透過民主程序產生的。兩年前,六百多萬人投票給他,請他來管治這個國家。那些沒把票投給他的人,本身顯然沒有發揮足夠的力量來避免他的當選。所以陳水扁的上台,必須說,是投票給他的六百多萬人和沒投票給他的六百多萬人的共同選擇。那麼,陳水扁固然耽誤了國家,但是人民自己,什麼時候要開始檢討自己的責任呢?投票給他的人們今天是否承認選擇錯誤?那錯誤選擇背後的思維是什麼?當年不選他的人,是否為了錯的原因?如果不去檢討那個思維,以後豈不是注定會再犯一樣的錯誤──我們不是眼睜睜看見陳水扁家鄉的官田鄉人正在組織清朝模式的「自衛隊」來防禦「外侮」?

問題二,我們的選民,是否充分認識到,手裡這一票,可以帶來如何嚴重的後果?如果因為當初沒這認識,所以我們輕率,或愚昧,那麼我們因自己的輕率或愚昧而被一個難以忍受的無格總統所折磨、所懲罰,是否也正是我們應得的教訓,應付的代價?為自己的錯誤付出代價,是不是正是我們和民主制度定下的契約?

問題三,如果這一次,因為太憤怒了,不願意等到下一次的選舉而採取街頭施壓,是不是以後每一次發現自己選錯了人,我們都得用集會遊行的方式逼總統下台?在什麼情況下,我們應該耐心等候四年一輪,用選票「刪除」他,又在什麼情況下,我們應該不等候,直接發起群眾運動?那判斷的標準又是什麼?

問題四,是什麼制度,產生了陳水扁?是什麼制度,給予總統如此大的權力?是什麼制度,縱容了他專權,鼓勵了他墮落?是什麼制度,使得我們發現了一個總統的專權和墮落卻無法使他下台?政黨政治又出了什麼問題,使我們痛心疾首到這個程度又找不到出口?如果產生「陳水扁」這種政治人物的制度,以及維繫這種制度的思維和文化,我們今天不去徹底面對和處理,而只鎖定在「把陳水扁拉下台來」一個單一題目;請問,下一個上台的人,在同一套制度裡玩弄,難道會有不同的嘴臉?

一巴掌打死蒼蠅的痛快

對國家的空轉處境,我們都很憂心;對一個失去理想的執政黨,我們都很失望;對一個無能又無品的總統,我們實在憤怒,但是,愈憤怒就要愈冷靜。在這黑盒子打開、蒼蠅飛出的時刻,「打不打得死臉上的蒼蠅」不該在媒體炒作下變成全國人民發燒注目的「唯一」議題,更不宜把它定位為一場「你死我活」的「決戰」。瞭解為什麼黑盒子有蒼蠅,舉全國之力去追究蒼蠅藏身之處,徹底清理黑盒子結構本身,才是真正重大的任務。否則,你打死了這一團蒼蠅,黑盒子依舊,下一團正等著出發。

我甚至於擔心,正因為「一巴掌打死臉上蒼蠅」這個急促動作會很痛快,它很容易凝聚了全國人民的感情,集中了舉國的注意力,而「陳水扁」黑盒子的真正問題──結構的、制度的、思維的、文化的,都被推到邊緣。制度的檢討、機制的改造、人民本身民主素養的深化等等,在尋找宣洩的憤怒情緒中,都會被認為是高調、空談、緩不濟急,而被遺忘。然後,有一天,唉,我們又從頭開始。

越憤怒,越冷靜

我選擇用「不捐一百元」,作為一個「甘犯眾怒」的微小聲音:最該被「決鬥」的對象,不是這個任期不到二十個月、威望不到膝蓋高的總統,而是培養了他這種人物而且容許他苟延殘喘的整套制度以及制度背後的人民自己腦裡的文化思維。

「打倒」一個人,只需要熱情和憤怒;革新制度、提升文化,抽絲剝繭地釐清問題所在,看準了問題下手,需要的卻是極度、極度的冷靜,深刻的思辨能力,長程的眼光,宏大的器識,鍥而不捨的精神。

這真是一堂艱難的課。

二○○六、八、廿三 台北

ytlung@gmail.com

思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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