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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January 19, 2006

儒家复兴与社会整合

秋风


笔者曾在2004年8月撰文断言,“保守主义”已经浮出水面。这里的“保守主义”主要是指儒家。2005年,发生于知识界和社会层面的种种现象似乎印证了这一判断,儒家的复兴已经呈现出某种强劲的势头。那么,这种复兴势头,究竟是可怕还是可喜?


儒家已有复兴的制度基础


当代大陆已经形成了儒家复兴的制度基础,尽管它仍然非常微弱。

首先,出现了一个具有一定共同体意识的儒者群体,其中既有体制内的教授、研究员,也有民间积极分子。他们之间在很多重要学理与实践策略上存在分歧,比如,儒家复兴的两元大将--北陈明与南蒋庆,见面就会争论。但这一群体的共同体意识还是比较强烈的,他们也具有相当的激情。

其次,已经出现了一批从事儒家事业的机构。直到2005年中,儒家复兴的主要依托似乎只有蒋庆在偏僻的贵州苦心经营的阳明精舍。这是纯粹民间性质的。同时,人民大学也有一个规模不大的孔子研究院。2005年中,多个机构陆续宣告成立。5月人民大学宣告成立国学院,并于秋季开始招生。国学未必是儒学,但与儒学有密切关系。随后,中国社会科学院宗教研究所高调宣布成立中国儒教研究中心。这两家机构都具有相当强烈的官方背景。而民间的努力仍在继续。年末,陈明在广东宣布将成立信孚国学院。几乎与此同时,山西省部分当代儒者积极奔走,成立山西省当代儒学研究会。蒋庆在其《关于重建中国儒教的构想》一文中,更是大胆地提出了成立“中国儒教协会”的设想。另一方面,陈明主编的儒家学术刊物《原道》近两年也焕发了活力,儒家也出版了其他简报和刊物。

第三,当代具有不同取向的思想流派,似乎普遍对儒家示好。一直引领政治哲学思潮的刘小枫、甘阳两人在其合编的《政治哲学文库》总序中明确指出,“中国政治哲学的展开,毫无疑问将有赖于深入地重新研究中国的古典文明传统,尤其是儒家这一中国的古典政治哲学传统”。甘阳正是在访谈中明确提出,“中国的软实力在于儒家与社会主义”。刘军宁、范亚峰、王怡、刘海波、高全喜、秋风等学者则从另一个理路出发,默认甚至支持儒家的复兴。陈明等儒者也乐于保持开放性。袁伟时、徐友渔、秋风等学者被陈明邀请参加了在广州召开的第一届儒教学术研讨会。除此之外,不少研究法治与宪政的政法学者也都有意回头参照中国古典的思想与政制资源。

第四,围绕儒家复兴不断爆发的争论也扩大了儒家的影响。近一两年来,引起大众媒体广泛关注的学术争论,不少与儒家复兴有关,比如读经讨论,祭孔争论,人大国学院的争论,年末,蒋庆提出对社会使用儒家遗产征税--其实这是一种误解--也引起争论。这些争论火药味非常浓厚,大多数人对儒家持批评态度。但批评意味着儒家是值得重视的。

当然,这种争论也表明,当代儒者似乎有必要向世人证明儒家复兴的理据。一个持续的传统可以仅仅因为它在那儿,而成为自己存在的充分证明。对它的功能,它的利弊得失,人们可能无法理性评估。但儒家传统曾经遭到严重的冲击,早在八九十年前,它就被判定为不合时宜,且妨碍中国的现代化和民主。半个世纪前,儒家礼仪与秩序更是遭到全民狂欢式的刻意摧毁。渡尽如此劫波之后,儒家如欲复兴,就需要说服人们,为什么儒家复兴在知识上是可欲的,在实践上可能有助于实现一个伟大目标。

儒家的古典宪政主义倾向
古今中外的圣贤似乎天然地具有宪政主义倾向。他们的基本论断是:对于一种好的政治生活来说,统治、权力是不可或缺的,因为人间需要秩序;但统治者和掌握权力者又必须受到约束,从而使之无法成为一种暴虐的力量,反而能够为个人的道德完善和社会的健全发育提供一个制度框架。这种倾向,姑可称之为“古典宪政主义”。

自孔孟以来儒门的政治理想,其基本的取向似乎也是古典宪政主义的。最典型的是董仲舒。天人理论确实赋予刘氏家族以统治的正当性,但同时也将天子置于“天”之下。董子说,“天之生民非为王也,而天立王以为民也”。当然,天子自然地倾向于滥用其权力,因此,董子设想,以天来限制王,试图通过这种超越人力的神秘力量恐吓天子。其实,在现代宪政技术--法治与民主出现之前,在欧洲中世纪,面对国王的强横权力,人们也只能诉诸上帝,让上帝来约束国王。

在当代政治儒学、尤其是在蒋庆的政制设计方案中,也有一种强烈的批判性,试图将儒家一以贯之的道统置于现实的权力之上,以儒家的“宪法性原则”约束规范现实的政治。最近蒋庆更明确提出了“儒教宪政制度”的概念。

当然,历史地看,儒家没有发展出法治、民主等合理有效的宪政技术--其实基督教同样没有做到这一点,人们本来就不应当存有这种指望。因此,儒家政治思考中的宪政主义倾向和意愿并没有能够变成现实。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作为一种政治思考传统,儒家是鼓吹专制的,儒家所设计的政制,就是为了维护天子专制。事实可能恰恰相反。

假如能够确认这一点,则在研究政治哲学的时候,返回古典儒家传统,就是可欲的。从政治哲学发展的内在理路来说,这样做甚至也是必要的。

近代以来在西方发展起来的政治哲学,为民族国家的存在及其内部的政治秩序--比如国家的至上权--提供了论证。但民族国家的绝对性早已面临挑战,民族国家内部的政治生态也发生了重大变化。西方部分哲人已回到自己的过去,比如近来在国内颇为热门的列奥·施特劳斯,力图以古典思想矫正近代思想之偏颇。那么,中国古典的政治思考与政制设计是否同样值得深入的思考?已经有人在做这样的事情。赵汀阳对中国古典的“天下”概念进行了重新解释,在我看来,天下概念可以为人们筹划全球化时代的世界政治秩序提供某种启示。

当然,这种努力不是纯粹儒家的,只能算是借用儒家的传统资源,返本开新。一些原教旨主义儒者对此颇为反感,而主张更为彻底的复古。这种努力从实践上看是不可行的,但从知识上说,他们也可以专门家的身份丰富当代中国的知识谱系。国内知识场域中的话语体系现在不是太丰富了,而是太单调了。有些人想当然地拒绝一种自己已然不熟悉的思考,根据自己所知道的体系轻易地断定其为荒诞,折射出的恰好是心灵的闭塞。

法治、民主、市场都需要道德基础

上述知识层面上的努力,可以用“儒学”来概括。但今年以来最为引人注目的词汇却是“儒教”。“儒教”究竟是不是一种宗教,历来存在分歧,当代新儒家内部也看法各异。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儒家提出儒教,旨在强调儒家的伦理实践性,试图以儒家的伦理道德影响社会,甚至影响政治。

恰恰是这种实践性努力,引起很多深受启蒙思想影响的人士的警觉。人们马上联想到君为臣纲、夫为妇纲、父为子纲,联想到“吃人的封建礼教”,联想到男尊女卑,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等等。人们想象,一个“儒教社会”将是一个丧失个性自由的社会。

姑且不论所谓“儒教社会”是否能够建立起来,单是这种图景,就带有过于强烈的漫画色彩。儒家的道德教化更强调的是仁义礼智信、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等并不过时的道德纲目。可以设想,仅从传播学角度看,当代儒者从事道德教化工作,所教授的恐怕将是这些永恒的道德规范,而不可能是惹人反感的“三纲五常”。陈明提出“即用见体”,使儒家道德规范保持了足够的开放性。

若当代儒者确能有此明智,则儒教的教化工作就是值得欢迎的。

今日社会转型过程中的种种混乱,实与国人普遍的道德沦丧有直接关系。20世纪初的启蒙者曾经幻想,人类可以设计出新道德,取代旧道德。五六十年代,政府也通过政治手段,摧毁旧道德,建立新道德。但冷酷的事实是,旧道德被摧毁之后所得到的,不是新道德而是无道德。正是在这种道德真空环境下,中国开始市场化。欲望不受道德的约束,固然创造了惊人的经济与财富奇迹,但奇迹的背后必然是强者、富者的贪婪、冷酷,繁荣的背后是社会的紧张与冲突。走出这种困境,当然需要法治、民主的制度建设,但同时也需要社会的道德重建。事实上,若没有道德约束,优良的制度也会被扭曲。可以肯定,儒教的道德教化,是有助于中国社会的道德重建的。

同时,儒家的社会自治实践对于社会转型及政制转型也具有重大意义。儒家向来具有深厚的社会自治传统。宋儒标榜“以天下为己任”,但其着手点却是在以“礼”化“俗”。张载的门人吕氏兄弟最早建立了“乡约”,范仲淹则首创“义庄”。事实上,在古典社会,儒者的最大成就乃在于利用儒家伦理资源,动员商人的财富,组织和领导社会自治,为社会提供几乎全部公共品和公共服务。正是这些努力,在君权专制的体制下保持了经济、文化的一脉活力。
今日社会情势已发生重大变化,但处于变化过程中的社会亟需自我治理的技艺和领导者。大量民众脱离乡村来到城市,传统的社会关系网络破碎,其精神陷入孤独困顿之中;而由于他们的离去,乡村的社会形态也发生巨变,丧失生气;同时,在城市,新兴社会组织形态在原有的国家控制体系之外兴起,比如,沿海城市有聚集了大量青年打工者。所有这些人的生活目前都是不稳定的,缺乏必要的内在秩序,缺乏组织,因而也缺乏与外部的沟通。我们其实并不存在“社会”。
当代大陆新儒家如果有心,可以继承儒家的社会自治传统,这方面将大有作为。这也可以为儒家参与政治提供必要的道义与政治资源。在本次儒教学术讨论会上,台湾新儒家林安梧先生在儒家的政统、学统、道统之外,特意提出“社统”一维。大陆新儒家对于这一体罚大多予以认可,蒋庆提出的儒教复兴大纲中有一条就是“下行路线”,陈明提出让儒教成为一种“公民宗教”。袁伟时、徐友渔、高全喜等先生也等学者支持儒家向这个方向发展。
从长远的角度看,当代大陆新儒教从事道德重建和社会自治的努力,对于中国的宪政转型与建设也是非常有益的。一个社会,若其民众主流缺乏基本的道德感、是非感,这个社会就不可能是法治的,因为道德是法律的基础;若其公民只知利益而不知原则,这个社会的民主制度也是难以维系下去的,其政治很快就会堕落为纯粹的利益交换;若其民众缺乏自治的意愿与能力,民主宪政制度就始终是虚浮无根的;若其商人群体只知利而不知义,这个群体内部就会盛行欺骗和投机。
因此,对于儒家知识传统的复兴,对于儒教从事道德教化的努力,人们或许可以多一份宽容,甚至乐观其成。当然,这并不等于说,只有儒家才有助于社会的道德重建与社会自治,其它伟大的宗教道德传统,同样在从事这方面的努力。有些儒者鼓吹儒教成为宪法上的国教,这是断断行不通的。道德传统的自由竞争,乃是道德重建的最有效途径。



21世纪经济报道,20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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