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EST's ADVANCES

Trying to get rid of surfing, wasted too much time, any suggestion?.......................... 七宗罪?............................... 1,没有原则的政治;2,不劳而获的财富;3,没有理智的享乐;4,没有特点的知识;5,没有道德的商业;6,没有人文关怀的科学;7,没有牺牲的崇拜。............................................. 虽然这是圣雄甘地说老印的.......

Monday, July 24, 2006

张五常:从贪污到通货膨胀

东亚经济评论 http://www.e-economic.com 
一九八三年,高干子弟拿着半吋厚批文走天下的传言时有所闻。我见过两张,有盖章但还没有填上内容。很难说卖批文是不是贪污。一九八四年,官商勾结的传言四起,贪污的声浪变得明显了。我当时是高兴的。

为什么听到贪污会高兴呢?当时改革的重点是要把以等级界定权利转到以资产界定权利那边去。前者,从下向上或从甲向乙获取例外的方便是走后门:是一种特权交易,算不上是贪污。做得过分不好看,但等级特权无从界定得一清二楚,后门交易要接受。我在大学作正教授近三十年,特权不少,找我求方便的人无数,知道自己可以乱来一下还是在权力的范围内,只是除了学术与跑街头巷尾我什么也懒得管。

贪污取代走后门,显示着等级特权开始瓦解。我早就知道从等级界定权利转到资产界定权利的过程中,贪污一定会出现,但想不到来得那么快,所以高兴。但到一九八五,北京考虑推出物品分类管制,我蓦然惊觉:那是印度!跟着大声疾呼。当时的北京与今天不同,摸着石头过河任何旁观者的提点他们都考虑。我大呼中国走向印度之路,北京的朋友也跟着叫起来了。

细心衡量,人类的权利界定制度大概只有三种。其一是以资产界定权利,其二是以等级界定权利,其三是以管制法例界定权利。三者都有减低租值消散之效,但从管制法例而得的收入,超越了政府指定的,我们称为贪污。巴拿马、印尼、印度等地方的经验,是管制法例的权利可以划分得清楚,可以制度化而固定下来。一旦制度化,改革就胶着了。

中国的改革要从等级界定权利转到资产界定权利那边去,其间必经之路是以管制法例界定权利。一九八五年的中国,管制法例无数,每项法例都可带来贪污收入,干部频频走位,彷佛在玩音乐椅游戏,只要音乐停顿下来,大家找到了座位,改革就终止了。当时不少学者建议中国的改革要缓进,我破口大骂,说不能让音乐停下来,宁可乱,也要快,否则不能冲过印度那一关。

以物品分类管制容易协助界定贪污权利,可幸北京最后没有推出。当时最常见的贪污行为是倒买倒卖。那是要有价格管制才能成事,而价管只能在国营企业才容易施行。当时我不太担心这价管可以持久,因为水出鱼,鱼饮水,羊毛出在羊身上,价管不是免费午餐,需要的庞大费用支持来自政府。问题是不少有特权的把价管得来的枱底收入,送子女到外地读书(一位伦敦大学的教授协助找英国学位,生意好得很)。倒买倒卖的收入当然不容易放弃,但以之支持子女留学的是定期费用,要解除价管很困难。

我花了不少墨水主张解除价格管制,尤其是为了维护价管的枱底收入,国企要争取垄断权益。当时杭州的丝织行业就要维护养蚕的专利,而丝的价管倒卖差不多是公开的秘密。支持价管的言论主要是恐怕物价上升,国家职工承受不起,骤耳听来言不成理,但一九九一年我认为不是全错。

一九八八年七月,邓小平与……于北戴河硬闯放开价格,闯不过。传言四起,政权局势很紧张,使我考虑取消佛利民到北京之行。但朋友说……之会已经约好了。九月十九日下午佛老与赵老谈得好,大家同意与不同意的地方说得清楚。想不到后来某刊物大做文章,说我要倒邓保赵,更想不到在八九年……天安门事发后,北京有两份内部文件说我和佛老是北京民运的主导者。我不认为是误解,而是政治的需要才把佛老和我钉在十字架上。我今天还相信,间接上,赵总书记下台与他坚持放开价格有关连。

回头说八八年九月十九之会,……对解除价格管制的看法显示着他对经济有深入的理解。政治不论,经济上他与佛利民只有一点分歧。佛老认为要立刻解除外汇管制;赵老同意汇管要解除,但要在解除国内所有价格管制之后。两个都对!赵老认为国内的物品一半有价管,一半没有,相对价格不合理;外间没有价管,相对价格是合理的。一旦解除汇管,合理的与不合理的相遇,可能出现汇率不合理,增加原料成本,所以要先解除价管才解除汇管。这是我听到过的最可取的支持汇管继续的理论。佛老则认为既然解除价管有困难,解除汇管会增加解除价管的压力。这也对。

一九九一年十二月,高斯获诺贝尔奖,我飞到斯德哥尔摩去替他讲话,遇到佛利民。谈起中国,我对佛老说当年催促中国解除价格管制可能是错了。国营企业的生产弹性有问题。放开价格,产出不跟着上升,国家职工的薪酬相当划一地由政府规定,他们可能跑到街上去。这样看,解除价管是要与把国企改为私企一起推行的。但在那时,没有垄断权益的国企奄奄一息,或输清光,银行是出粮机构,政府给国企输血成为例行公事。

因为价格管制而引起倒买倒卖的贪污,比起八九年……之后与地产有关的贪污,是小巫见大巫,而又因为后者牵涉到银行,通胀急剧上升。

我可能是「始作俑者」:两年前在深圳遇到几位退了休的干部,他们说中国出售土地起于我的建议。是一九八六的春天,深圳政府邀请我到那里谈经济,尤其是关于土地使用的问题。我向他们解释了西方的土地法例,解释了使用权可与所有权分离,然后大胆地建议他们卖地。当时是非常敏感的话题,就是佛山发行债券也不准转让,卖地的「资本主义」形象明显,提出来彷佛天方夜谭。但我知道他们有财政困难,解释利害关系之后,我不客气地指出不卖地他们不容易找到资金把城市建设起来,于是建议他们先搞好土地法律,然后拍卖。再澄清,一九八六年六月二十五日我在《信报》发表长文《出售土地一举三得》。

一九八七年十二月一日(刚好是我的生日)深圳举行土地拍卖,是中国改革后的第一次。今天深圳人口一千三百多万,可能因为大部分地区是新发展,以多人口看市容是中国之冠。

不幸的是,拍卖可以贪污,法庭可以贪污,而通过关系拿得地皮通常涉及贪污,高干子弟上下其手也算是贪污了。……之后经济放得宽,九十年代初期土地的获取或明或暗,而有关系的到银行借钱发展房地产,银行也贪污,相当公开的:利息率有枱上与枱下之分,而有盈利要枱下分帐。听说央行印银纸印个不停。改革初期是三十五元人民币兑一百港元,到了一九九三年六月,黑市汇率是一百五十元人民币兑一百港元。国民收入增长的数字,从改革起北京低估。九十年代初期的通胀率,他们也应该是低估了。

朋友,不要以为这篇文章是对中国改革的负面评价。绝对不是。无可避免的事,我们要接受。贪污只不过是改革程序的一部分,不可或缺。中国的经验是历史上最困难而又最成功的改革,只出现过这一次。世界上不会有比我更客观的学者,躬逢其会,认为有责任把我知道的过程,加上自己的阐释,大概地记录下来。

(「中国未来」系列,之四)

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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