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tionalism and populism
Something about people:)
“国家主义肯定是statism,民族主义一般作nationalism,少见ethnicism “这主要涉及到民族主义的历史起源。nationalism基本上是现代性的产物,是民族-国家(nation-state)开始出现以后才蓬勃发展的。因为,按吉登斯的定义,民族-国家是具有明确的地理边界的,具有统一的文化认同的共同体(当然是想象的共同体imagined community,cf. Benedict Anderson),它是民族文化认同和国家政权的重合。在前现代时期,即民族性和国家政权并不重合的状态,谈论民族主义是无意义的,那会儿好象应该叫民粹主义(populism),它表现为帝国内部的民族冲突,而这种冲突是不挑战国家政权的。所以说,nationalism尽管应当译作民族主义,但是现代民族-国家是它的巨大历史背景。
“而这种重合正是nationalism的麻烦所在,因为所谓的单一民族,如安德森所说,都是“想象”出来的,都是漂移的能指(floating signifier),它永远不可能有如现代国家那般清晰的边界。种族的划分比民族看上去还稍微“科学”些,因为它设定的标准都是物质性的,但尽管如此,关于种族的划分仍然是乱作一团。最简单的分类法只包括三个种族:蒙古人,高加索人,非洲人。最复杂的分类法,仅在印度就分出数千个种族/种姓。“民族”就更惨了,因为它设定的标准是“文化”。谁能说清楚文化是个什么鸟?你说中国人应该认为自己的文化认同是汉文化还是所谓的“中华文明”?如果是后者,人家“少数民族”能干吗?说不定我自己就是“少数民族”呢。
“所以说,要想搞清楚如何区分,首先得搞清楚为什么要作此区分。”
--by lancel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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