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邦列:我被"护送"回家的经过
自从我在互联网上发出《太石村乡俗文化一日游通知》后,陆续有朋友打来电话愿和我一同于11月20日前往太石村。鉴于前次我陪同英国《卫报》记者到太石村调查时曾被有关组织雇请凶手打昏的经历,我不愿再有类似的事情发生,更不忍与我同往的朋友们遭到毒打。为此,我决定以保护我们人身安全为由,恳请番禺区公安分局能够依法履行职责陪同我们前往太石村。
11月18日下午3时许,我与朋友唐彬(《国际商报》广州记者)在番禺区公安分局门口会面,后我们就一同走进了番禺区公安分局信访接待室。
首先负责接待我们的是一位姓李的女警察,大约25岁左右,警号是034052。当我说明来意后,她很热情的把我们请到了最里面的一个接待室,给我们倒来了热茶,并拿来一份《群众来访登记表》,我在上面是这样填写的:
2005年10月8日,我陪《卫报》记者本杰明等准备到太石村采访,我在村内遭到歹徒的暴打昏迷十多个小时,太石村的有些村民朋友甚是惦记我,因此,我打算这个月20日和几位朋友再到太石村拜访那里的村民朋友,和他们叙叙友情,但又担心再次遭到歹徒的暴打,因此,希望贵局出于保护我们人身安全能与我们同行。
李警察看过之后说:"这件事我需要请示上级,才能给你答复,你们在这里等一等,我去汇报一下"。后就走了。
16:30分,一位30多岁的女性工作人员进来了,自称姓陈,是信访办的一位组长。她问:"现在警力很紧张,你们要到太石村大概需要多少警员呢?"我说:"如果贵局认为只要一个警员能保护我们人身安全,一个警员就够了;如果贵局认为需要十名警员才行,那就十名警员好了。"她说:"领导正在商量,今天一定会有个答复的。"后她就跟我说起我曾用明信片就10月8日被打一事向番禺区公安局报案的事,她们公安局已收到了报警信,并且非常重视。随后说她们已给我回了一封挂号信,一会又说可能还没寄走,她去找找,当面交给我……
17:00左右,陈组长离开了。
等到17:40分,我去上厕所,碰上了陈组长,她跟过来说:那封函件已在11月8日用挂号信给我寄过去了。我说希望还能当面报案一次,很快,陈组长就安排了刑事警察大队的三名警察来了,三名警员自称分别姓李、欧、张。他们很认真地做着询句笔录,甚至有时几个字写错了,就又重新再写一张……
20:10分,询问笔录还没做完,我老家湖北省枝江市百里洲镇的副书记马国华和枝江市的一名余主任(不知其单位)来了,当时我非常诧异,这么快,他们是怎么赶过来的!
他们劝我回去,不要到太石村去了。他们还问如果公安局不派人保护你们,你还去吗?我说,那肯定还会去,要杀要剐也只能随他去了。他们见劝我不听就走出去了,不一会,就进来5、6人说是番禺区人大的,要我跟他们去一趟,去谈谈。我说我报案的询问笔录还没做完呢!他们说:公安局会处理好的。他们几个人把我拥到一辆面包车前(出来时发现唐彬正在另一个房间接受盘问)。我说,你们要把我带到哪里去?他们说:你不是要到太石村去吗,我们现在就带你去。我说我请求的是20号到太石村去呀,不是现在。
不由分说,他们把我推到车上就迅速发车离去,我拿出手机发短信,却发不出去,我知道车内肯定有干扰器,后索性关了机。
当晚,赶到广东韶关一酒店住了一宿。
第二天中午在湖南耒阳吃过中饭,晚上在长沙一四星级宾馆住了一宿。
11月20日9点继续上路,中午1点多,到了武汉,住进了一三星级宾馆后,下午,他们带我去黄鹤楼游玩。
21日中午,终于把我"押送"到了枝江市宾馆,吃过中午饭后,枝江人大胡副主任跟我"谈心"后,要和番禺区几位送我回来的人分手了,我向他们提了一个要求,我说:你们强行把我"送"回来,我还有些事没办完,我还得再去广州,所以你们必须赔偿我的损失,包括交通、误工费计四、五百元,否则,我再坐你们车回去。他们向上级请求后,赔了我400元。
枝江百里洲镇一位副书记用车把我送到家时已是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
吕邦列
2005年11月25日
11月18日下午3时许,我与朋友唐彬(《国际商报》广州记者)在番禺区公安分局门口会面,后我们就一同走进了番禺区公安分局信访接待室。
首先负责接待我们的是一位姓李的女警察,大约25岁左右,警号是034052。当我说明来意后,她很热情的把我们请到了最里面的一个接待室,给我们倒来了热茶,并拿来一份《群众来访登记表》,我在上面是这样填写的:
2005年10月8日,我陪《卫报》记者本杰明等准备到太石村采访,我在村内遭到歹徒的暴打昏迷十多个小时,太石村的有些村民朋友甚是惦记我,因此,我打算这个月20日和几位朋友再到太石村拜访那里的村民朋友,和他们叙叙友情,但又担心再次遭到歹徒的暴打,因此,希望贵局出于保护我们人身安全能与我们同行。
李警察看过之后说:"这件事我需要请示上级,才能给你答复,你们在这里等一等,我去汇报一下"。后就走了。
16:30分,一位30多岁的女性工作人员进来了,自称姓陈,是信访办的一位组长。她问:"现在警力很紧张,你们要到太石村大概需要多少警员呢?"我说:"如果贵局认为只要一个警员能保护我们人身安全,一个警员就够了;如果贵局认为需要十名警员才行,那就十名警员好了。"她说:"领导正在商量,今天一定会有个答复的。"后她就跟我说起我曾用明信片就10月8日被打一事向番禺区公安局报案的事,她们公安局已收到了报警信,并且非常重视。随后说她们已给我回了一封挂号信,一会又说可能还没寄走,她去找找,当面交给我……
17:00左右,陈组长离开了。
等到17:40分,我去上厕所,碰上了陈组长,她跟过来说:那封函件已在11月8日用挂号信给我寄过去了。我说希望还能当面报案一次,很快,陈组长就安排了刑事警察大队的三名警察来了,三名警员自称分别姓李、欧、张。他们很认真地做着询句笔录,甚至有时几个字写错了,就又重新再写一张……
20:10分,询问笔录还没做完,我老家湖北省枝江市百里洲镇的副书记马国华和枝江市的一名余主任(不知其单位)来了,当时我非常诧异,这么快,他们是怎么赶过来的!
他们劝我回去,不要到太石村去了。他们还问如果公安局不派人保护你们,你还去吗?我说,那肯定还会去,要杀要剐也只能随他去了。他们见劝我不听就走出去了,不一会,就进来5、6人说是番禺区人大的,要我跟他们去一趟,去谈谈。我说我报案的询问笔录还没做完呢!他们说:公安局会处理好的。他们几个人把我拥到一辆面包车前(出来时发现唐彬正在另一个房间接受盘问)。我说,你们要把我带到哪里去?他们说:你不是要到太石村去吗,我们现在就带你去。我说我请求的是20号到太石村去呀,不是现在。
不由分说,他们把我推到车上就迅速发车离去,我拿出手机发短信,却发不出去,我知道车内肯定有干扰器,后索性关了机。
当晚,赶到广东韶关一酒店住了一宿。
第二天中午在湖南耒阳吃过中饭,晚上在长沙一四星级宾馆住了一宿。
11月20日9点继续上路,中午1点多,到了武汉,住进了一三星级宾馆后,下午,他们带我去黄鹤楼游玩。
21日中午,终于把我"押送"到了枝江市宾馆,吃过中午饭后,枝江人大胡副主任跟我"谈心"后,要和番禺区几位送我回来的人分手了,我向他们提了一个要求,我说:你们强行把我"送"回来,我还有些事没办完,我还得再去广州,所以你们必须赔偿我的损失,包括交通、误工费计四、五百元,否则,我再坐你们车回去。他们向上级请求后,赔了我400元。
枝江百里洲镇一位副书记用车把我送到家时已是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
吕邦列
200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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