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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July 28, 2005

福州历史文化古迹告急

福州市民们近来常常感觉,有些事看不明白。譬如说,在美丽的江滨公园兴建历史文化长廊,声称要以此体现历史文化名城的“深厚文化内涵”,但同时,许多现存的文化古迹却正无声无息遭受毁坏。

前些时候,围绕福州陈文龙尚书庙等3座著名古迹的“命运问题”,福建师大的62名专家教授联名上书国家建设部和文物局,并在新华网上公开发表,在福州引发保护文物的强烈呼声。

联名信的召集人是福建师大社会历史学院副院长王国盛教授。王告知记者:“福州破坏文物简直到了明目张胆令人发指的地步,这不是个案和局部性的问题,是福州半个世纪以来最为严重的破坏。作为历史文化工作者,对保护文化名城更是责无旁贷。”

62名专家教授联名上书

2004年8月30日,福州62名专家教授就福州文物保护问题联名致信国家建设部和文物局。

他们在信中写到:福州是我国东南沿海著名古城,自汉初建东冶城算起,迄今已有2200多年历史。福州历史文物古迹不仅数量众多,而且极富特色,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为第二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然而令人万分痛惜的是,近些年随着城市拆迁规模日益扩大,福州地区的历史古迹频频告危;许多有保护价值的古建筑等历史文化遗存,蒙受了半个世纪以来最为严重的破坏;同时,还有许多文物古迹年久失修,破败不堪。

据悉,引发几十名专家教授联名上书的直接原因,是因为福州市台江区陈文龙尚书庙、仓山区大片近代西式建筑、赵氏宗祠等一大批宝贵的历史文化古迹危在旦夕。

福州市台江区陈文龙庙,系明初为祭祀陈文龙而修建,这既是对这位与文天祥、林则徐齐名的宋末元初民族英雄的纪念,也是这段历史的真实记载,可谓是体现福州2000年建城、发展文脉的价值极高的历史文物。这也是福州保存较好、为数稀罕、不可多得的尚书庙,值得特别保护。

这座具有600年历史的尚书庙,还是明清两朝福州市和闽江口历史的真实见证。当陈文龙由人变成神、变成闽江口地区船民的水(海)神时,他又成为福建海洋文明和民俗文化的重要内容。迟至清朝,册封琉球(今日本冲绳)的使臣们,就已入乡随俗,将陈文龙与妈祖一道请上册封舟,为自己惊涛骇浪的危险航程保驾护航,陈文龙因此也成为中外交流的使者和见证人。至今庙内还保存有来华琉球人与福州人民一道捐款修建陈文龙庙的碑刻。如今常年都有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来此祭祀。福建在中国历史上的特色就在于它的海洋文化和对外交流,如今福州市为了扩建一条道路而不惜毁掉福建(福州)独具特色的海洋文明和对外交流史的标志性遗存之一,无异于将福建(福州)历史上辉煌的一页自动抹去,着实令人痛心疾首!

信中又指出:今年6月30日,福州市公布并实施仓山“程埔旧屋区改造”项目,其范围与南江滨一带是福州近代西式建筑的密集区段。自近代福州成为“五口通商”口岸之一,外国领事馆、洋行、教会学校、洋人住宅、华侨住宅等“小洋楼”,集中建在仓山地区。这批“小洋楼”不仅建筑艺术风格各异,而且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福州名城某个时期特定的历史文化内涵,是不可多得的历史文化财富,毫无疑问必须予以妥善保护。

信中还指出,承接往年的拆建势头,到2004年,福州城区拆建的规模达到极其反常和令人瞠目结舌的地步。据悉,福州市今年改造旧屋区将投资近55亿元。如此大拆大建,已经给福州历史文化遗存造成了极为严重的破坏。照此下去,福州历史文化名城的布局、环境、历史风貌等将陷入无可挽救之绝境。

为了贯彻中央提倡的科学发展观及维护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教授们在信中急切呼吁,福州市立即“坚决纠正城镇建设中存在的急功近利的大拆大建行为”, 加强对拆迁单位的管理,规范拆迁行为;处理好旧城旧屋改造与保护历史文化遗存的关系;切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的布局、环境、历史风貌”。对于严重违法破坏文物古迹者,必须追究有关领导人和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教授专家们的呼吁还特别强调,福州市要进一步完善名城保护法规,加快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立法。在“房屋拆迁公告”出台之前,事先必须进行文物普查和专家论证;事先应将“拆迁”方案向市民公示,并严格按政策与法规办事;文物部门、尤其是省文物局和国家文物局关于文物保护的意见必须得到重视;城市建设规划应同时提交省级文物部门审核。应充分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保护文物古迹的提案与建议;同时也要认真倾听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的呼声。

最后,教授专家们发出肺腑之言。他们说:“爱护名城,匹夫有责。尤其作为历史文化工作者,更是责无旁贷。中国任何一座历史文化名城,都是普天之下炎黄子孙们的共同财富,这也需要全社会为之珍惜与爱护。为此,在福州历史文化古迹惨遭破坏、历史文化名城的地位岌岌可危之际,我们怀着无比沉重与痛惜之心情,特联名上书并提出本呼吁与倡议。”

名城伤逝

怀念福州古城的美丽往往是件非常伤感的事。这种伤感不仅会触及众多上了年纪的福州市民,同时也牵动着从福州漂洋过海到世界各地尤其是东南亚的千万华侨。因为福州古城的模样和故事,已深深刻在他们记忆中。

那时福州城的模样别具一格。城内内河河汊交错,河边榕树绿荫覆盖,河中小船穿梭,河里鱼虾畅游。这般景致被称为“东方威尼斯”。解放后,福州处于战备前沿,修马路时拆城墙填内河,福州城开始“伤筋动骨”,老市民无不唏嘘叹惋。“文革”中,城南南门兜有一被誉为福州市标的老榕树遭砍,竟牵动数千名东南亚华侨致信保树,由此可见福州古城与海外华侨的情缘。

如果说当时是出于“战备第一”的需要,伤及了福州部分文化古迹,可现在许多古迹濒临灭绝,到了“抢救”之时。城内市民和海外华侨叹惜说:若在城外发展新城,新旧共荣,而把“东方威尼斯”保存下来,现在的福州城该有多美啊。

美好的追忆和愿望在现实之中变得苍白和无奈。

福州三坊七巷被誉为“明清古建筑博物馆”。此地人杰地灵,拥有历史名人林尔康、甘国宝、严复、林则徐、林觉民故居及沈葆桢祠堂等大批文化古迹,是福州历史文化渊源最为典型的代表,是这座历史文化名城的“名片”。可现在已“名存实亡”。

福建省文物局副局长郑国珍告知记者,1992年的时候,福州市政府把占地40多公顷的三坊七巷以每亩90多万元的价格“卖给”了香港富豪李嘉诚做房产开发。三坊七巷有300多座明清建筑,可市政府与李嘉诚所订的“协议”只保护其中的40多座,并且是部分就地保护,部分迁建。

拆迁稍有动作,必将破坏三坊七巷的方向格局和风貌文脉,加上福州民众及政协委员近年保护文物呼声如潮,福州市不敢轻易拆迁此地,现在也没有本钱拆迁此地。为什么?

郑国珍透露内情说:我们还不能怪李嘉诚拖了十多年不开发,那是因为福州市还没搞好此地的三通一平。而现在的地价是每亩300多万元,福州市想要“买回”此地,就得倒贴20多亿。

然而郑国珍却有些“窃喜”。因为三坊七巷的拖延开发,反而在不同的声浪中保住了不少文物。但他坦承这不是文物局的功劳,是“经济规律”的作用致使福州市无法让开发商“动土”。

不过前些年福州市已经破坏了三坊七巷的格局,事实上现在仅存“二坊五巷”了。现有许多文物也年久失修,若再不修缮,此地更将名存实亡。

在福州,毁坏和“虐待”文物的现象在媒体上时有所闻。

福州仓山严复墓,新建道路穿过其保护范围。福州台江区上下杭中一些很有价值的文物古建筑被拆除或“异地重建”。“更有甚者,有的地方随意拆除古建筑、古民居、历史遗迹后,再斥巨资建造仿古建筑、仿古文物等,以为政绩”。“一些地方的领导干部急功近利,将文物保护与发展经济对立起来”,“片面迎合开发商的利益,无视文物保护法律法规”。

福州市代表性明代古建筑、位于宫巷的明清时期最大的豪宅、林则徐次子林聪彝故居,墙壁裂痕可伸进一只手,屋顶摇摇欲坠,木门下陷。此外,还有许多历史文化遗存或蒙受破坏或正在面临被拆除的厄运。福州市长乐古城大片的古建筑毁成废墟。一直为保护长乐古城而呼吁的省政协委员张性雄与长乐郑和学术研究会顾问张国英等人面对倒下的古建筑发出无限感叹。

福州市罕有的极具满族建筑特色的八旗会馆,被某开发商擅自拆除,夷为平地。八旗会馆位于福州道山路乌山北入口处对面,原为明代宦官花园“中使园”遗址,清初改建为八旗旅闽官员住宿所。主建筑前后五进,占地面积5000多平方米。

中亭街位于福州市商贸中心的台江区。五口通商时,中亭街凭借独有的商业传统和地理优势,成为商贸要冲,留存许多文物古迹。然而几年前,福州市把这里夷为平地,建成所谓“欧洲风格”的卖场,形成所谓的“东亚第一步行街”。有华侨回榕,见中亭街消失殆尽,不禁流泪。

福州鼓山保留着宋代以来朱熹、蔡襄等众多摩崖石刻。可今年市里突然决定要在这些古迹旁边搞个现代版的摩崖石刻,把领导说的话刻到石头上,引发专家学者和市民非议。《海峡都市报》据此采访一官员,他却斩钉截铁地说:“现代版的摩崖石刻一定要搞,只不过要完善手续而已。”

福州城里有“三山两塔”,其中千年乌塔,被一座座现代建筑包围得严严实实,还美其名曰:“经济效益和历史保护相得益彰。”

对于福州破坏文化生态的问题,中新网曾发表福州政协委员呼吁:《保护福州历史文化名城》。文中指出:“随着福州市旧城改造、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规模城市基本建设的方兴未艾,文物被毁、遗迹被拆的事件并不鲜见,古城中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问题十分突出。”

就历史文化名城来说,呼吁已经解决不了问题。

福州的“现实背景”与全国相似。我国城市的问题错综复杂,由于人口和经济的迅速增长,要在保持生态稳定与渴望改善物质条件之间取得平衡,是前所未有的大难题。而我国所面临的这种矛盾是西方发达国家在19世纪末工业革命后遇到过的,如今欧洲对历史性环境的保护立法已进入科学化、系统化、法制化的良性循环。

《文物保护法》对于历史文化名城只提出了较宽泛的保护要求,但没有法律的具体条文;《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也均较少涉及历史风貌保护与历史地段开发。目前我国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职能机构主要是国家和地方的文物局、城乡建委和规划局等部门。文物局负责文物保护和管理;建委负责城市的建设和管理;规划局负责城市规划和规划管理。表面看各职能机构分工明确,但实际运作起来困难重重,文物部门权力有限。而即使这三个部门协调好了,他们对其他平级的政府职能部门的制约能力也十分有限。

福州名城伤逝,从中反映出我国历史文化名城的法制建设相对滞后于我国的经济建设。

文物局长的疑惑

一日,文物局副局长郑国珍与福州市某部门官员因一文物保护问题发生“交锋”。

官员驳郑:“你们搞文物的,不要用古人妨碍今人,用死人妨碍活人,用古代妨碍现代。文物保护也要给发展留下空间嘛,你们不要成为改革开放的绊脚石。”
郑回敬官员:“你现在有孩子了吗?”“一男一女。”“你爱他们吗?你所做的一切都为了他们后代吗?”“当然。”“但你的后代不要你了!”“为什么?”“学你的样啊,后人不是从古人过来的吗?你不要古人,你的孩子还要你干嘛?”官员不语。郑再问:“马克思、列宁、毛泽东够有智慧了吧,他们作古了,但他们的智慧妨碍今人了吗?”官员赶紧说不与郑探讨“政治问题”。

郑国珍告知记者,这样的“交锋”几乎天天碰到。在实际工作中,郑国珍也有许多疑惑。

他说:从福建省九地市的情况看,对于文物保护重视的和不重视的差不多各占一半。像泉州市就非常重视文化遗产在城市发展中的作用,而有的城市却荒唐至极,他们对市保、省保、国保文物视而不见。难道他们真的不知道是文物先存在还是建设方案先存在吗?现在省里定的发展战略是“建设繁荣协调的海峡西岸经济区”,这里的“繁荣协调”就包含了文化和文化遗产。

让郑国珍感到不解的是,这些发展战略都是经过省党代会通过的,那些市长书记都参加了投票,他们都是省委委员,有的还是省委常委,为什么自己赞成的决议,在实际的执行之中就会各取所需甚至“走调”?“我倒是要问问这些领导,我是在执行你们制定的战略,可我在执行中和你们产生了矛盾,你们说是为了发展,是为人民服务,难道我就不是吗?” “说白了,保护文物和城市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就是政绩观的问题。但是,两者之间为什么就没有平衡点呢?” 郑国珍一脸苦笑。

事实上,保护历史名城与发展现代经济并不对立。罗马、巴黎、京都、奈良都探索出了一套保护历史名城与发展现代经济的经验。然而,中国的发展观点与国外不同,是直观的、以GDP为主导的。领导升迁的主要依据是“政绩”,政绩是考核绝大部分官员的指标。经济发展、GDP提高要列入政绩,文物保护得好坏与否不列入政绩。文物保护需要付出,付出眼下见不到收效,没有领导当前想要的价值。领导这种急功近利的行为,导致了城市建设过程中以牺牲文物作代价换取城市的发展。

在当前的形势下,郑国珍认为文物部门仍是“弱势群体”。所以在开展工作时他就特别强调依法和讲理并用。

有媒体报道说,近年福州城市建设的“大拆大建”进入高潮,对于毁坏文物古迹的行为,领导们不认为自己违犯了《文物法》。因为,领导不以个人名义决策,都是通过会议决定,形成会议纪要。政府机关以会议纪要形式解决问题,执行机构按照纪要进行处理,即使出了问题,也是会议出现了问题。

对此“高明做法”,郑国珍深感疑惑。

平遥的启示

今年初,有条“紫线”环绕着包括福州在内的全国的历史文化名城。那就是建设部《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已于2004年2月1日开始实施。城市文物建筑可望“得到更好的保护”。

所谓城市紫线,是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潮流文化街区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

在以往的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中,不时有人违反城市规划的红线(道路控制线)、蓝线(河道控制线)和绿线(绿化控制线)。如果说破坏红线、蓝线和绿线还能得到一定程度的补救,那么,一旦破坏了紫线,就会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因为文物是不可能发生再生的资源。那些承载着历史、文化的精美建筑一旦拆除,一座历史文化名城丧失的将绝不仅仅是几幢房屋。

这条“紫线”能够保住福州历史文化名城现存的文化古迹吗?站在福州古城,远望山西平遥,平遥古城能给福州一些启示吗?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高级顾问、20年前参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政协提案的郑孝燮先生告知记者:“平遥、丽江通过开发新区保护了古城,苏州也是这样做的,我们必须通过立法来确定这种模式。但是一些地方对古城区过度开发,拼命在里面搞新的建设,使得城市功能越来越密集,古城区里的交通、环境压力越来越大,结果新旧俱损。”

把民族精神同历史遗迹联系起来教育后人的工作,实在太重要了!但这并不是说新城建设与旧城改造就是截然对立的一对矛盾。在被列入世界历史文化遗产名录的山西省平遥县,几位年轻人与记者对话:“平遥在古城边上建设了新城,有不少很现代的建筑,为什么古城内不这么做?”“古城里面盖新楼,就破坏了古城风貌,就不是平遥了。”“难道平遥就不发展了?”“平遥这么大,要发展,完全可以到古城外面发展。”
年轻人朴素的话语,道出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一个基本常识:要做好名城的保护工作,就必须在城市规划上做到新旧分开、新旧两利,而不是新旧叠加、新旧矛盾。

平遥古城的保护者、同济大学教授阮仪三回忆道:“80年代初,我们向平遥的领导提出,先不谈保护的问题,就说发展吧,古城就这么大,你就是把它拆光了,又能获得多大发展空间呢?他们听取了我们的意见,今天尝到了甜头。”

这种“甜头”是显而易见的。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是城市资产。历史文化遗产,是重要的旅游资源,也是旅游资产。因此,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可以提升城市资产价值。平遥古城、周庄古镇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得好,旅游发展得好,城市资产价值提升很多。

然而全国更多的城市并没有平遥的眼光,而与福州相似。

国家文物局局长张文彬曾对媒体说:“近20年来,不少城市追求大规模的建筑群,导致城市面貌千篇一律,而这种单一面貌的文化正在吞噬以历史城镇、街区、古老建筑为标志的城市特色和民族特色。”

张认为,有些地方的领导,申报时非常积极,但他们仅仅把“历史文化名城”这顶桂冠戴在招商引资或其他经济开发项目上,于是就出现了一些短视行为,“名城”牌子拿到手以后,不顾名城保护的基本原则,拆旧城、建新城,或搞一些大的开发项目,对传统街区的格局造成了很大的破坏。他强调,不再成批地公布历史文化名城,个别确实有疏漏的将来做个案处理,今后把主要精力放在名城管理和保护,以及制定名城保护规划上。

如何更好地保护名城,国内学者罗哲文、杨鸿勋、刘小石、谢凝高等联合呼吁,遵照依法治国方略,尽快审议出台《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并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时补充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内容;建立、完善督导制度,要求各历史文化名城政府每年呈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状况年度报告;将保护名城的政绩列入名城主要领导的考核内容,对破坏历史文化名城的责任人进行追究、处罚;设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标志碑;新闻界加大对破坏名城行为的舆论监督力度。

但愿加强立法以及平遥的启示,能给全国的历史文化名城提供保障和经验,当然,古城福州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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