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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July 28, 2005

林志玲的台独背景:由坠马事件看大陆媒体的“贱格”

文章来源: 赵会可 于 2005-07-27 16:23:57

作者赵会可是社科院台研所研究员。
——夏台2005.07.27于厦门

关于如何对待“林志玲”,笔者早在2004年就揭了其背景,当时她还只“红在台湾”,记得当时是东森新闻网有一条新闻“中国网民为林志玲疯狂”之意的报道,笔者提出批驳的,不料大陆新闻界商界后来竟接过来吵作(中了台湾媒体及某些势力的计!),林志玲遂开始走红大陆,一个已经32岁的模特(在模特界或演艺界,这几乎是神话)到了不可能大放光彩的年龄,竟然风光无限,什么力量在主导?什么力量推波助澜?
大陆的主流媒体也参与其中,是愚蠢还是纯真,或是好事或是好色(难道大陆没有这样的女人?),为什么这么轻易的被利用?一再被利用?为什么不把这些机会金钱用于“反独促统”?难怪陈水扁认为大陆13亿人“多数不反对台独”

一次普通的“艺人坠马”事件,让所谓的“台北第一名模”林志玲再一次成为两岸媒体关注的焦点。而后续的“专机送返”、“大小奶”等报道,让人觉得媒体越来越贱──真的就没有新闻可报?真的没有值得作为“社会公器”的媒体认真关注的国际国内大事吗?

然而,最不能令人忍受的是,有些大陆媒体居然肉麻地称林志玲之母吴慈美为“林妈妈”──她配“妈妈”这个词儿吗?

吴慈美的真面目

吴慈美,早年经陈水扁介绍,加入民进党。陈水扁竞选台北市长、台湾“总统”时,吴慈美两次成立“水当当妇女竞选总部”,卖力帮陈水扁抢攻女性选票。2002年,吴纠集一邦有钱有闲的职场女性和上流社会的夫人们,注册成立“台北市水当当姊妹联盟”,自任理事长。该联盟鼓吹“台湾是个海岛国家……惜因历史的因缘际会,纠葛于不同国家认同的困厄中”,强调台湾的“安全、尊严”,因此是一个本土性很强的“亲扁”社团,带有明显“台独”属性(详情见http://www.sweeties-taiwan.org.tw)。吴本人与陈水扁之妻吴淑贞关系密切,常常出入“总统府”。该组织成立以来在吴慈美的带领下,几乎参与了近两年“彰显台湾主体性”的“加入联合国运动”、“正名运动”、“全民制宪运动”等所有大型“台独”活动。参与方式除表现为出人、出力、出钱外,还指派该联盟下设的打击乐园、合唱团、舞蹈队到场助兴,烘托气氛。吴慈美本人参加活动时更是又唱又跳、声嘶力竭,卖力鼓吹“台独”。细数起来,吴慈美及“水当当”近年来参与过的重大“台独”活动有:

2002年3月9日,参与“八吋尽醪缓俊跖!跎酲湾减少省醯”大游行弧醢?

5月11日,发起并参与“台湾正名”万人大游行。

6月28日,前往台“外交部”支持“护照”加注“Taiwan”活动。

9月6日,全程参与“以台湾名义加入联合国”的晚会活动,“台北水当当姊妹联盟”为共同连署团体,除全程参与外,打击乐团并参与演出。

11月17日,前往高雄参与“台湾正名”活动。

2003年1月11日,参加激进“台独”组织“群策会”的“台湾21世纪国家总目标”大会并代表上台发表重要演讲。

3月29日,为“台湾正名”募款近百万元,居各民间社团第一。

9月6日,参与“台湾正名大游行”,凯达格兰大道有超过15万人走上街头。

9月初,组团前往纽约参与诉求“台湾名义加入联合国”活动。

10月25日,参与“全民公投,催生新宪”高雄大游行及晚会活动。

2004年1月11日,发起“二二八手护台湾大联盟”募款餐会,合唱团受邀参加表演。

2月3日,全力投入陈水扁竞选总部各项辅选服务工作。

2月28日,参与“百万人手护台湾运动”。

3月7日,飞赴泰国参加东南亚挺扁造势晚会,合唱团受邀参加表演。

5月20日,全体会员受邀参加陈水扁“就职典礼”。

8月10日,参加“台独”文人李筱峰新书“李筱峰专栏”发表会。

9月8日,“台北水当当姊妹联盟”与其他民间团体组成“台湾加入联合国宣达团”赴美参加宣达。

10月24日,参加“台湾联合国协进会”成立大会,打击乐团受邀参加表演。

10月28日,全体成员赴“考试院”支持“国家考试需考本国(台湾)史地”活动。

11月11日,参加“台独”文人李筱峰新书发表会。

2005年2月28日,受邀参加“台湾点灯”活动。

3月26日,参加“民主和平护台湾”大游行,打击乐园、合唱团和扇子舞蹈队助兴。

4月26日,吴慈美率领“水当当”成员,到机场抗议连战访问大陆,并向国民党大陆参访团投掷臭鸡蛋。(需要说明的是,林志玲本人也多次参加过其母及“水当当”发起、参与的“台独”活动,以其超人气为其母也为“台独”张目)。

远的就不说了,只说眼前。吴慈美携林志玲回台后,闭口不提大连人民对林志玲的救助,也就罢了。但其领导的“水当当”姐妹联盟却别有用心地拉起“欢迎台湾女儿回国”、“感谢中国医疗我国女儿”等彰显“一边一国”意味的海报,这与其说是向大陆表示“感谢”,不如说是在向大陆挑衅!连台湾媒体都认为,这种“微妙的用语为林志玲的抵台增添了政治色彩”!各位大陆媒体界的朋友,是可忍,孰不可忍?

林繁男的绿色台商身份

说完林母,再说林志玲之父林繁男。林繁男是经营铝制品业的商人,曾任北门扶轮社社长,是该社的灵魂人物。陈水扁曾经该社一社员打过一场官司,因而与林繁男结识并加入北门扶轮社,日后林繁男成为陈水扁胜选的“大功臣”。

该社的社员全部都是陈水扁选举时的重量级桩脚,清一色本土企业主。1987年吴淑珍坐着轮椅选上“立委”,靠的就是陈水扁在扶轮社的社友们全力相挺,而陈水扁的英文名字,就叫“福尔摩沙(Formosa)”(相关详情参见北门社主页www.rotary-northgate.org.tw)。与陈水扁关系最久的企业人士,大部分来自“福尔摩沙基金会”,而“福尔摩沙基金会”的董监事成员中,除了去年新任命的“台视”董事长江霞之外,包括华裕药业公司负责人蔡横松、统一翻译社社长方振渊、台北农产运销常务董事林汉溪、东升金属公司董事长洪登科、律师梁穗昌、盛新贸易董事长林繁男等人都是北门扶轮社的社员。

近年来,林繁男把事业重心移往大陆,事业横跨铝制品及科技业。但去年“大选”时,林不但特地返回台湾,还在财务方面给陈水扁相当大的助力,外传在“大选”时曾经募款10亿元支持陈水扁。

前一段时间,林繁男生意受挫,铝制品厂业绩下滑,资金链出现问题。岛内媒体盛传林志玲玩命工作,就是要多赚钱替父养家。如果扯去“亲情”这一面纱,那林志玲就是在向“台独”金主“输血”,向“台独政权输血”!

像吴慈美这样的“台独”分子,也配称“吴妈妈”吗?像林志玲、林繁男这样在大陆赚钱到台湾支持“台独”的人,不正是闽南人所说的“养老鼠咬布袋”吗?

大陆广告商和媒体的贱格

对于一个32岁了还不得不靠“发嗲”吃饭的艺人,对于一个靠174厘米身高和34C乳房赚钱的艺人,对于一个因工作受伤的艺人,我不想苛责。我只是不理解大陆那些追捧林志玲的媒体,和那些为林志玲而一掷500万、1000万的广告商、厂商,你们是否考虑过你付出的金钱,会被用于“台独大业”?

早在2004年林志玲第一次到上海主持莱卡风尚颁奖大典时,就有爱国群众在网络上撰文指出林志玲的“绿色”背景,号召大家抵制她。而当时,成龙因称“台湾的民主是天大的笑话”,而被台湾民众封杀半年有余,罗大佑因反对陈水扁发起的“台独公投”,而被台当局禁止播放歌曲已有7个多月,台当局和检调机构正准备对执意到大陆设圆晶厂的联电董事长曹兴诚下手。爱国群众以为,在这样的两岸对抗氛围下,只要登高一呼,林志玲及其家族将因支持“台独”而受到惩罚。

然而,大陆的广告商和媒体并未因为爱国民众的当头棒喝而有所省思,反而不惜血本,捧红林志玲。到上海代言钻石表、到福建代言水果、到香港代言瘦身广告……到网上敲入“林志玲”搜一下,链接高达18万余条。红遍大陆的林志玲杀回台湾身价顿时上涨了10倍。从某种程度上说,正是大陆捧红了林志玲。

广告商拜倒在林志玲的超短裙下,许是商人“见利忘义”的本性决定的,他们下贱、堕落、没有格调,也就罢了。

但与“道义”、“责任”等高贵字眼相连,肩负着“精神守望”之责的媒体及媒体从业人员,是否忘记了自己的引导之责呢?是否为了点击率、这了阅报率而把遏独促统的崇高义务摆到脑后了呢?

近年来,大陆媒体越来越色、腥、膻,越来越低级、弱智,大家也就容忍了。但假如媒体堕落到把“爱国主义”这最后一道防线也要拆除时,那么媒体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

我盼望媒体从业人员,能够高标准要求自己,在报道涉台新闻时,把遏独促统放在新闻处理原则的第一位,把促进中华民族的伟大统一,放在商业利益之上。

“大陆媒体何时才能清醒过来,抵制林志玲?”面对网友的迷惘,我真替大陆媒体和广告商的下贱、堕落而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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