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EST's ADVANCES

Trying to get rid of surfing, wasted too much time, any suggestion?.......................... 七宗罪?............................... 1,没有原则的政治;2,不劳而获的财富;3,没有理智的享乐;4,没有特点的知识;5,没有道德的商业;6,没有人文关怀的科学;7,没有牺牲的崇拜。............................................. 虽然这是圣雄甘地说老印的.......

Saturday, May 28, 2005

中日战争日期的通敌内幕 13

第十三章 “从地下到天上的一切”

影佐把汪从河内护送到上海后,成功地使汪重返中日关系的政治舞台。但这出戏经过五个月的排练之后,没有人能说究竟何时能够开始演出,或是否真能演出。甚至没有人能预言,汪是否准会担任头号角色。日本有许多人对他的号召力存在怀疑,而且吴佩孚和其他人还正在舞台旁边等着。结果,汪对于跟日本实现合作的前景所感到的幻灭迅速地增长。

他经东京之行后,发现近卫“三原则”的崇高理想与板垣陆军大臣办公室透露出来的、关于合作的严峻现实之间存在着鸿沟,他乃感到幻灭。他呼吁支持,但没有得到什么反应,他又感到失望。没有一个重要人物响应他的号召,唯一例外的是他的老同志陈公博,陈在香港犹豫、动摇了几个月之后,终于在一九三九年底同意支持他。他不得不忍受现有的傀儡们和他们的日本顾问对他的折磨,这使他经常感到苦恼。他也察觉到有人主张设法抛开他而寻求与重庆直接谈判,他为此而感到不安。汪意识到,他叛离重庆的个人动机——那无疑是正直的、爱国的——恐怕不足以使他逃脱被他的同胞们扣上“汉奸”的帽子,对于象汪这样一个对他自己在中华民国历史上的地位十分敏感的人来说,这也许是最最痛苦的事了。汪面对着这些显然是无法逾越的障碍,究竟是坚持下去还是退而重演他流亡国外的故伎,这需取决于影佐的诺言和对他的保证。记者松方吉三郎回忆道,“在一定程度上,这个和平运动是光靠私人关系维持下去的”。[1]

影佐比较接近板垣陆军大臣,而且又能把汪的事业吹得娓娓动听,这两个因素加在一起,使陆军中亲汪的情绪逐渐有所增加。但是,促使汪时来运转的重要得多的因素,却是一件完全出乎意料的事件,它发生在满洲国跟苏联仆从国外蒙古交界的哈勒欣河边远地区。在这个地区的诺蒙坎村附近,关东军与苏联红军(以及它们各自的傀儡军队)之间打了六个月的仗,日本在一九三九年九月吃了大败仗。日本碰到一个掌握现代化武器装备、使用现代化战术的敌人,这还是头一次。事实证明,关东军完全不是拥有优越得多的大炮和坦克的苏联军队的对手。苏联的运输和供应能力——都从四百英里外的兵站运来——令日本情报部门大为震惊。苏联轰炸机在满洲国境内的轰炸,对日本来说是个不祥的威胁。最后,苏联军队具有的素质跟日本在上次战争中所碰到的沙皇军队的素质大不相同。他们所显示的坚韧不拔和勇敢的精神,使日军从七月一日至九月十六日(诺蒙坎战役主要进行期间),出现了伤亡达百分之七十三这一惊人的数字。[2]

前面我们已经谈到过,参谋本部总是把苏联的威胁当作是急务。从对华战争最初阶段起,参谋本部的战略家们就在寻求解决办法,使他们能把注意力集中去对付来自北方的威胁。诺蒙坎的失败清楚地证实了他们的预见。它也证明了在陆军指挥官中存在拒不听命的危险,他们竟敢完全无视东京所制订的国家政策。板垣陆军大臣本想把边境冲突交给外务省,通过外交途径予以解决,同时参谋本部采取了一项实质上要求“不管体面或不体面都要及早结束冲突”的政策。关东军研究了这一政策后,却狂妄自大地决定不予理睬。[3]

甚至还有比诺蒙坎冲突影响更大的事件。八月二十三日,在诺蒙坎的战斗达到高潮时,德国跟俄国签订了一个互不侵犯条约,使苏联大大地解除了欧洲方面的负担,可以集中全力来对付她在亚洲的敌人。亲轴心的平沼政府由于它昔日的反共盟国的出卖而大受震动,马上就垮台了,由以阿部信行大将为首的内阁继任。阿部素以同情汪精卫著称。(后来他被任命为日本驻汪政权的第一任大使。)

对汪的事业更重要的是接着发生的陆军人事变动。这项变动使关东军司令官、“分治合作”最坚定拥护者之一的植田谦吉大将被解除职务。而最重要的变动则是大陆指挥机构的改组。九月二十日,参谋本部宣布,解散华北、华中陆军指挥机关,代之以一个统一的支那派遣军总司令部。这不单只是个提高效率的措施,而是参谋本部方面通过解除地区指挥权,以统一陆军对华政策的一个措施。有关建立统一的支那派遣军总司令部的一项重大措施是,任命陆军大臣板垣征四郎担任该派遣军的总参谋长。这一切措施的结果,使汪的事业突然抬高了身价。在某些陆军部门中,决心要统一日本的对华政策并尽快结束战争的主张又抬头了。至于结束这场战争的最好途径是依靠汪、还是通过与蒋和解,肯定还是个有争论的问题。然而,支那派遣军总司令部的设立,至少有希望减少地区陆军指挥机关及其傀儡们对汪所构成的威胁。

在这方面,很有趣的是,正当王克敏和梁鸿志的日本顾问们和影佐在南京开会的时候,王、梁在与汪精卫(于九月十九日至二十日)的会谈中,还在处处作难。据说,王克敏的后台喜多将军,在听樋口季一郎将军指示时,受到了“申斥”。(樋口是参谋本部情报部部长,特地从东京飞来,指示参加开会的将领们认识新近改组的重要性)。樋口对他们说,阿部内阁保证,要把影佐支持汪精卫的计划“进行到底”。[4]

樋口对那些要跟重庆直接谈判的主张持否定态度。他说,直到三个月以前有些人还赞成那种做法,但是“现在,这样的傻子一个也没有了”。樋口特别提到关于燕京大学校长、美国教育家司徒雷登进行调停的情报。据说,司徒已跟委员长取得联系,蒋表示:他对于王克敏跟日本达成的任何和平解决方案,都衷心赞成,只要汪精卫和他的一伙人被排除在外就行。樋口的分析是,“司徒是一个老骗子;到现在这个时候还把汪甩掉,那就是抛弃武士道。”[5]



汪是一九三八年十二月自重庆叛逃出来的。从一九三八年十一月到一九三九年十一月这一年里,日本人自己经常在讨论、争辩关于导致“重新调整中日关系”的条约和协定的细节,而且也跟汪和他的同事们就同一主题进行了广泛的讨论,但这些讨论总是非正式的、没有结果的。因此,在此期间跟汪的往来一直停留在个人讨论这一级的水平。即使在这种水平上,汪也无法详细地了解日本人真正的意图何在。例如,他急于要求澄清日本顾问的人数和权限这件事,简直就被置之不理。按照汪的观点,在私人会谈的基础上所达成的协议和谅解,显然是不能令人满意的;因为它们很容易被日方所撕毁。甚至当这种谅解已经写成书面的东西并且经签字盖章(就象重光堂协议一样),都还有可能被否定掉。这种做法,既表明日本对于支持汪是否有利拿不定主意,也表明在制定对华政策时权力分散;以致到了一九三九年十一月——汪叛逃差不多已一年之后——日本仍不愿就谈判一项基本条约的问题作出承诺,而日本如果打算承认汪的新政权的话,谈判一项基本条约显然是必要的。

兴亚院主要负责确定日本在这类条约中的立场。它拟出了一项“计划草案”,草案实际上是一张详细清单,开列了如要日本支持建立新政权汪就必须遵从的各项条件。参谋本部的堀场大佐,既负责使这个计划获得必要的签字批准手续,也负责联系影佐大佐和梅机关。在讨论到象撤军时间表一类的具体问题时,堀场发现“在制定《新关系方针》时期曾暴露出来过的同样的贪婪情绪”,在好些部门中,又不断有所表现。[6]计划草案的内容,是以对一九三八年十一月三十日御前会议的决定作尽可能严谨的解释为基础的,但又补充了几条粗暴的新要求。一九三九年十月,当堀场带着兴亚院的方案去上海时,他告诉影佐说,要是汪承认了这些条件,他想汪大概就没啥可能得到中国民众的支持了。影佐表示同意说:兴亚院的计划草案是“一曲挽歌,甚至在汪政府成立之前,就标志着和平运动的失败”。[7]

由于兴亚院条件的粗暴,堀场建议影佐,不要向汪透露草案细节,只要设法使汪笼统地同意它就行了。他劝影佐把兴亚院的方案当作专供他个人参考的文件,并把当时的各项要求只看成是进行初步讨价还价的东西。只要汪承认了一系列总的要求,兴亚院的条件可通过“政治性的讨论”来加以修改。据此,影佐应该是可以随意“对汪作出适当的让步”的。[8]政治性的讨论大概是要在汪政权正式成立后举行的大使级会谈中进行。

影佐和整个梅机关的看法都跟堀场一致,认为兴亚院的计划草案非使和平运动完蛋不可。然而,大多数人并不同意堀场的信念:那怕日本——用清水董三的话来说——“要求从地下到天上的一切”,谈判也还能进行。[9]外务省的“支那通”争辩说,在这种建议的基础上跟汪谈判,“将会令人怀疑日本的诚意,结果对日本不利”。[10]清水和梅机关其他成员,恳求影佐摒弃兴亚院建议,把它当作一项名誉扫地的政策退回东京;还恳求他应该讲清楚,即使汪同意了这项计划草案的条件,和平运动也会蒙受耻辱,终至毁灭。

影佐对堀场和梅机关中反对者的劝告,都加以拒绝。他之所以不能接受堀场的建议,是有多种原因的。首先,影佐倾向于对汪完全开诚布公,让汪自动起来反对它。不管怎么说,那时他早已超越了自己的权限,向汪出示了一九三八年十一月三十日御前会议提出的条件的全文,事到如今,他也看不出有任何理由要改变他开诚布公的方针。[*]其次,影佐意识到,汪对于日本的意图深表怀疑(特别是自从他知道了十一月三十日会议的苛刻的细节以后),看来不会愿意在措词模糊的一般协议的基础上继续谈判。事实上,汪希望澄清日本条件的要求也越来越多。最后,影佐不同意堀场的乐观看法——兴亚院的方案在以后的政治协商中,最后总会有可能软化。恰恰相反,在影佐看来,堀场大佐——一个“善良、诚实的人”——对于把自己那怕只是有半点跟兴亚院的方案联系在一起都感到不自在的这一事实,正是“日本被一种狭隘的强硬路线的观点所统治着的证据”。[11]直到那时,堀场完全是盲目乐观的。正如今天我们所知,随后发生的事件的确也没有证明那种乐观情绪是有根据的。

影佐虽然同情梅机关的同事们的意见,但也拒绝了他们的劝告。他对他们说,归根到底他们的任务不是制订政策,而是执行政策。对于一个守纪律的军人来说,拒绝在兴亚院指示的基础上去进行谈判,那是毫无道理的。因此,他向他的同事们保证,他打算把兴亚院的计划向汪和盘托出,听取他的反对意见,然后回到东京去商讨一个修正方案。关于他自己的苦恼,影佐对他的挚友犬养讲得更为坦白;他承认,“我连穿这身制服都感到可耻”。[12]
愚园路会议

一九三九年夏当汪不在上海时,在“越界筑路”区为他准备了一所警卫森严的住宅;它虽然在公共租界的范围之外,仍然受租界巡捕的保护。在愚园路1门6弄围墙之内有十二幢房屋;不仅汪,还有他的全部高级顾问(包括周佛海、梅思平和陶希圣)以及他们的家属,都住在那儿,并且大部分时间都在那里办公。如果说他们被监禁似的生活并不方便,但显然比那些住在外边、随时都会遭到袭击危险的同志的处境要好得多。国民党刺客和恐怖分子,使在上海的汪分子的寿命大大地缩短了,那些能活下来的人算是够有胆量的了。[†]

一九三九年十一月一日,影佐大佐、犬养健以及梅机关其他成员到愚园路1136弄,开始进行为时两个月的谈判。从最后于十二月三十日签署的“非正式协议”看来,汪对于日本的要求几乎全部都屈从了。[13]这一协议,稍加修改后就并人了一九四〇年十一月三十日使日本与汪政权的关系合法化的“基本条约”中去。

日本人在愚园路会议上提出的要求是那样得寸进尺,以致汪和他的同事们都忍受不了,会议经常由于激烈的交锋搞得不欢而散,至少有一次是完全闹僵了。只是由于梅思平,特别是陈公博坚持得比较厉害,汪才能在愚园路会议上使日本人作出一点点让步。陈之所以参加汪集团,是出于个人对汪的忠诚,而不是认定汪的路线正确;恰恰相反,陈相信:汪是个诗人而不是个政治家,他总是“把事情看得过于乐观”,所以在一九三八年十二月被近卫欺骗了,而且往后还会再受骗。[14]陈试图说服汪,为了得到较好一些的条件和较明确地保证日本有诚意,应该坚持到底,可是陈在这方面的成就是很有限的。尽管汪不参加实际谈判,但他通过“诓哄”不妥协的陈并使他勉强顺从,从而扮演了会谈中的决定性角色。甚至象犬养这样坚定的支持者也不否认,汪的确让步太多,把他自己将来成功的机会都妥协掉了。[15]要精确地估计汪的软弱性是困难的,但陈说汪在气质上不适于担负跟战时敌国谈判的艰巨任务,这至少的确可以说明部分情况。看来汪对影佐的信任似乎已经到了无需保证的程度;虽说影佐的正直和节操是无可怀疑的,但他为汪向东京索取让步的能力却是很有限的。[16]

尽管这样,影佐还是尽了他最大的努力,甚至在会议闹僵了的时候(一九三九年十一月中旬)还赶忙回东京去为汪请求放宽条件。由于怀疑陆军省的最高级官员不一定充分了解上海会谈的情况,影佐带着他的问题直接去找陆军大臣畑俊六大将——并且发现他的怀疑得到了证实。畑俊六对于愚园路会谈的“详情一点也不知道”。影佐发现畑同情他要求放宽条件的请求,并且“在许多问题上,得到畑的认可”。然而,在一些诸如撤军和日本管理中国铁路等关键问题上,畑并不让步;而后一个问题,更是日益成为谈判解决中国战争问题的一个症结。在这些问题上,影佐发现东京有些人说,“假如我们跟重庆谈判,我们可以把条件放宽一些;但现在[那就是说在与汪谈判中]我们却不能这样办”。可是也还有些人继续坚持说,“即使是跟重庆谈判”,条件也不能放宽。[17]

影佐在他写报告时不愿意点出那些坚决反对向汪让步的人的名字,因为写报告时他还在执行战时任务;但是堀场大佐在战后谈到这同一事件时,则确定这个强硬路线的中心是以富永恭次少将为首的参谋本部作战部。富水集团极力主张对兴亚院的计划作生硬的、强硬路线式的解释,对于堀场的任何意见,如“宽大地”对待中国将有利于两国之间友好“提携”的利益,他们都采取敌视态度。当富永和堀场在撤军问题上不断发生冲突时,二人之间(堀场当时在富永手下工作)的关系就愈来愈紧张。富永坚持有必要在上海、南京、杭州三角地区永久驻军,特别是顽固地坚持在南京留驻帝国陆军部队的必要性。堀场最后不得不对他的上级提出批评,说他违背一九三八年十一月三十日御前会议的决定,并指出在南京驻军就“好象穿了一双脏鞋踏进主人家的卧室”。由于讲了这一句轻率的话,堀场受到发怒的富永的痛斥,要他具结保证不得与梅机关再有任何联系,然后被“踢出”了富永的办公室。此后不久,就把他调往中国。[18]从此,对堀场称之为“在华特殊利益政策”进行的重要批评在东京中央所起的影响就告结束。(与此相反,富永却一直还有相当大的影响,后来升任东条内阁的陆军次官。)

不象重光堂会议那样没有保存记录,愚园路会议给我们留下了每次会议几乎是一字不漏的记录。[19]这些记录,淋漓尽致地揭示出,一九三八年近卫说得非常好听的“三原则”,把同日本帝国合作的丑恶现实掩盖到了何种程度。除了会议的逐日记录之外,我们还能看到好几个愚园路会议参加者的报告书。每次白天的正式会议结束后,犬养都要跟周佛海、高宗武以及别的中方参加者碰头,摸清他们的想法,回去向影佐汇报;然后影佐就准备他下次会议上进行讨价还价的战略。

这些会谈,实质上集中于五个主要问题:顾问问题、经济发展问题、军事问题、华北问题以及各“特别区”的问题。[20]为首的顾问问题,是汪好几个月以来一直很关心的问题。在东京时,他就曾请求日本不要往中央政府指派顾问,“为的是要打消中国民众可能会有的任何对日本干涉中国内政的疑虑”。他认为,负责谈判两个政府之间的分歧的合适人员,是大使而不是最高政治顾问。汪准备接受派来的技术顾问,但他们的职能只限于在科学技术方面,而且他们必须在幕后跟中国官员配合工作,不跟公众见面。[21]日本人与中国公众之间的任何直接接触都是完全不能接受的。

十月里,日本人就开始对汪的请求开刀了。他们声称,尽管他们不会向中央政府派出任何政治顾问,但是“向中央政府有关的直属机构,指派教师、海关官员、技术人员等等,对于中日友好关系既是必要的也是有利的”。[22]中国方面比较心平气和,却又是相当可怜地要求谅解,中国并没有什么条约义务非聘请这种顾问不可:“只有当我们感到有必要时,我们才打算聘请非纯粹技术性的顾问。”当影佐上报他已同汪达成了这个妥协协议时,他附上了一条他自己的看法:“中国方面认为,要中国在正式条约中同意聘请这类顾问是很令人难堪的;但在实践中,中国是会同意这样办的。”[23]后来,就是在愚园路会议期间,中国人仍然被迫同意把“财政的、经济的顾问”当作技术顾问看待,从而根据以前的协议,这些顾问也就成为可以接受的了。此外,日本还要求几乎拥有不受限制的权力,派遣各种各样的顾问——包括政治顾问——到华北、蒙疆以及象上海、厦门这些“中日合作关系密切的特殊地区”去。

汪对于不让日本人参加地方和省级政府,并要求不向这级政府派出任何政治顾问这件事也关切备至。如果日军在从某地撤退之前,需要地方官员合作时,他“希望日本[一定]采取外交措施,而不独断地签发书面或用口头的通知。”影佐答道,日本一般地会按照汪的意愿办事,但汪必须理解,向地方一级政府指派日本顾问,“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和对某些特定的地区是不可避兔的”。当影佐的答复汇报到兴亚院时,兴亚院对他错用了“不可避免的”一词,感到遗憾,应说中国应当“自发地同意接受”这样的日本顾问。影佐大胆地通知东京,在任何情况下,中国人“并不真正期望”日本会接受他们在派遣日本顾问到地方政府问题上所提出的限制。[24]

汪在东京时,也曾寻求在经济问题上达成某些谅解。他提醒他的日本东道主,重光堂会议已经同意经济合作将“基于互惠和平等的原则”,他要求将一切被日本人占领或没收的矿山和工厂,迅速归还中国业主。他也请求日本改善存在于许多合营企业中的“不合理状况”——日本要求拥有百分之四十九的股权,但对提供资本的承诺却从未兑现。此外,汪还声称,日本总是低估合营企业中中方资产的价值;他要求日方采取步骤“以客观标准”重新估算那些资产的价值。最后,汪不愿背上日本跟维新政府和临时政府签订的经济合同包袱,其中很多合同在订立时都是极其无视“平等互惠的原则”的;他要求,他应有权立即——甚至在新的中央政权建立之前——重新开始谈判所有的合同。[25]

最早的答复来自梅机关:说日本会“考虑”把矿山、工厂归还中国业主的某些合理方案,但是中方必须承认“战争时期产生了一定的军事需要”;而且,有些工厂早已“由于是敌产而被当作战利品来处理了”。至于重新谈判现有与维新政府和临时政府之间的合同问题,那只有在中方能指出它有什么地方违背《新关系方针》的情况下,才许可那样办。[26]

兴亚院对中方建议的回答相当强硬。兴亚院对于曾经没收或占据矿山或产业的问题一概予以否认。它说什么“我们只是采取了措施去保护[中国的]产业”,显然没有意识到它自己的措词的讽刺味道是多么辛辣。兴亚院还说,“经讨论后”,产业将予发还。但是,这充其量也不过只是一项附有条件的诺言,因为兴亚院说得很清楚,“那些涉及军事需要或特殊情况的[工业],大概[将]不予发还”,或者即使发还,也自动地转变成合营企业。至于那些跟维新政府和临时政府商定的合同,它们都是“公平合理的”,根本不是什么重新谈判的题目。[27]

中国人以为在重光堂早已解决了的特殊权利问题,在愚园路会议上又重新被提了出来。尽管日本先前已同意放弃任何特殊权利的要求,兴亚院的草案则具体要求经济利益,特别是开发华北和蒙疆地下资源。影佐和他的技术顾问小池,在回答周佛海关于要求澄清特殊权利时说,所谓的特殊处理“大体上说”是指煤和铁方面,“……但是,也还指对国防很重要的各种轻金属”。小池说中国有必要修改不准外国资本在煤、铁工业方面投资的法律,这就是日本人心里所想的事例之一。梅思平反对兴亚院似乎一心想要占用华北和蒙疆的全部煤铁以满足日本的需要。梅抱怨道,中国的煤和铁几乎全部产自华北,假如日本不同时考虑中国的需要,那“麻烦”可就大了。对于中国人来说,小池关于日本并不想占用全部有价值的地下资源的保证,几乎不成其为保证,因为他是这样说的:中国肯定可以使用“日中合建的高炉生产的剩余产品”。[28]

在这个问题上,周佛海请求影佐放弃这种特殊权利的要求。他问道,汪集团已经同意给日本在全国各地开发资源的优先权,为什么日本还要坚持在华北、蒙疆的特殊权利呢?影佐的答复明确地说,这是一个超出语义学范围的问题。他说,就以煤矿资源的开发为例,优先权就满足不了日本的要求。假如有关煤矿开采的法律禁止给予外国“便利”,那么日本即使享有优先地位,也没有资格得到那种便利。影佐争辩道,“优先权是一种消极的东西,我们现在谈的是经济合作,那可是一种非常积极的东西。”[29]影佐解释说,一句话,它的意思就是肥其他外国完全得不到的“便利”和特权都给予日本。影佐经常发现他自己在向一群中国人兜售经济合作时处于一种很尴尬的地位,因为这些中国人对于日本的所谓合作的片面性日益采取嘲笑的态度。最后,他对周所担心的“特殊权利”一词的问题作了让步,因为中方坚持说把这个词译成中文后显得十分刺耳。但日本的要求的实质并没有怎么改变,只是用“特殊便利”一词代替了“特殊权利”。最后经双方一致同意的有关条款是这样的:



遵照共同防御和经济合作的精神,中国应该给予日本特殊便利以发展华北和蒙疆的特定自然资源。……在中国其他地区,按照经济合作的精神,中国应给予日本以必要的便利,使之可以发展和利用国防上必要的特定资源。关于前项资源的利用,应考虑中国的需要。[30]



在“合营企业”的管理问题上,最后协议给予日本控股权的范围如下:在一般企业是稍低于控制水平,在“特定企业”则为百分之五十五,凡是涉及日本军事需要的企业都笼笼统统地被划为“特定企业”。由于汪承认了日本有权派遣顾问,这就更进一步地保证了日本的经济控制,因为这些顾问在各个工业部门对于计划和资源分配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控制权。

最后,日本还享有一些财政上的特权。这些特权——是中国方面最不愿意给的特权之一——允许日本在中国使用军用票,实际上等于允许日本,按对她本身有利的方式,去操纵中国的货币、汇兑率和国际收支。梅思平以厌恶的口气批评道,一九二二年的华盛顿会议不公平地把日本撵出了中国,而现在日本则用把其他国家赶出中国的办法,来纠正那次对她的不公平处理。他说:问题是,日本的要求“可能造成这样一种误解,认为日本正在试图把中国人赶出中国去!”梅认为,这不仅只是梅和汪的意见,凡是知道日本要求内容的任何中国人都会有这样的印象。[31]

会议讨论的第三个主要议题,是日本军队和军事顾问的安排问题。汪在东京时,曾要求派遣一个国际顾问团,协助制订“国防规划”。汪提出,顾问团有一半是日本人,另一半是德国人和意大利人;其目的显然是设法把日本对他新政权军队的控制减少到最低限度。所有的顾问只向军事机关和军事学校派遣。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各级部队派遣外国专家,但如果经中央最高军事机关派遣,而且外国专家们又不插手部队人事问题的情况下,专家们去巡视各部队则是可以接受的。最后,汪提出了如何对待“归顺”的军队,即宜布效忠新政府的中国军队的问题。汪要求,一旦在某一地区有“归顺”的军队,日本人就撤走自己的部队,把防区控制权移交给中国军队。

他解释道,那怕只有一“部分”日本人愿意执行这样一种政策,那就会“对把部队拉过来”参加他的事业产生“巨大影响”。[32]看来,这个问题又是对日本人是否有诚意的一次考验。

对汪的建议的最初反应,几乎完全是否定的。《新关系方针》设想的是,只有日本顾问才能在建立反共的永久防御中起作用,任何第三国的干预都是不能允许的。至于向野战部队指派日在顾问的问题,梅机关感到中方的愿望可以“作为一个一般原则”予以照办,但仍暗示,派遣日本军事顾问到有些“特别关键的地区”和“特定部队”恐怕还是有好处的。中方的答复是相当可怜的:“你们能否说明一下什么是‘特别关键的地区’和‘特定部队’呢?”[33]

在愚园路会议上,中国方面转到批评日本计划在中国领土驻军的问题。这里有一个“共同防共”的问题,而日本的计划,则几乎使永久驻军于中国大部分地区合法化了。看起来,中国人在会上情愿让蒙疆遭受永久驻军的命运。到当时为止,由于日本一再强调蒙疆必定要成为满洲国的附庸,看来在这个问题上要跟他们作对,是没有什么意义的了。但是,华北却是另一码事。一九三八年的重光堂会议同意帝国陆军的反共部队有权驻扎在“平津走廊”,但在一年之后,日本方面竟把那个相当确切的限制取消了,要求有权在华北“各要地”驻军。当周佛海对这种改变提出疑问时,影佐仅仅这样答道,在过去的一年中形势改变了,中国红军部队已经遍布华北。梅思平说,这项新的要求是个“意外的打击”。陶希圣指出,中国方面从来没有把近卫的“防共”理解为要求日本人在中国领土驻军,也许只有蒙疆除外。陶对影佐说,不管日本是多么地想使在中国驻军合法化,“中国民众都会认为它是干涉中国的内政,并且会使我们退回到三年以前的境地”。周接着说,假如日方可以用“形势改变”为理由,说明她的要求是有道理的话,那么他看不出日方要求的逐步升级会有个完。他提醒影佐,共产党的新四军最近已在长江以南出现。周问道:“那末说。难道这就意味着也得在长江以南驻扎反共军队吗?”周气愤地对影佐说,“如果你们硬要用‘形势改变’为理由,来证明你们改变对我们的要求是合理的,那可就会没完没了啦!”。[34]

日方在愚园路会议上提出的建议中,允许反共部队驻在中国的规定,跟允许日军在和平和秩序恢复之前可留驻在任何有些必要的地方的规定,是放在同一条款之内的。这使中国人特别恼怒。他们恐怕反共驻军会成为蒙疆和华北生活中的丑恶的、永久的事实,因为不可能说服日本人对这种驻军规定任何时间限制。如今,日方在同一条款中又提出要在中国其他部分驻军——并非作为反共驻军,而只是作为治安部队。中国人说,把这两个问题并列在同一条款中,不可避免地暗示日方打算——以这一个或另一个借口——搞到任意在全中国各地驻军的权利。

周坚持说,难道不可能至少把这两个问题在条约中分开,把无限期的反共驻军规定列为一条,把有可能规定限期的、维持“国内秩序”的驻军列为另一条,影佐直率地说,“这些条款无论搁在那里,都是要保密的,因此,民众是决不会晓得的”。周反驳道,“当然,它们都得保密。但民众会看得见军队,那总得有人去解释解释呀!”影佐答道,中国人不该把这种驻军跟那种驻军分得那么清楚嘛。他以常有的坦率说道:反共驻军不一定就是永远留驻,“维持和平的部队留驻的时间也不一定就那么短”。[35]

对此,梅仍不罢休。他说,这不仅仅是个时间长短的问题。听起来“维持和平”一词干涉中国内政的意味很强烈。这条规定是针对中国的;而反共防御的建议,则大概是针对苏联的。谈到这里,影佐似乎不再有耐心了,无论如何,他对他的中国同事也没有更多的话要说了。他尖刻地答道:



和平当然好,那是一回事。但是,要信任直到昨天还在打我们的中国军队,那是另一回事。在我们能够诚挚地进行合作之前,还得花费很多的努力和时间。如果我们为了不干涉中国内政而把日本立即撤军作为一条绝对原则的话;那么,流了这么多的血全都是为了什么?日本的民众就会这么说的。当你谈到干涉时,我理解你的意思。但我们认为,我们不能仅仅因为战争结束了,就完全信任中国军队。所以我们还得让维持和平的部队留驻一个时期,那不算是干涉。[36]



当这个坦率的解释仍不能打动中国人时,影佐采取另一种策略,把之所以需要一支维持和平部队的责任推到中国人自己头上:“你们经常说,一旦汪运动搞起来,军队就会归顺,运动就会有真正的军事力量。然而,从当前看来,情况不象是这样。有影响的人士已经强烈批评汪不能号召军队。局势既然如此,目前日本乃不得不承担起比去年所设想的更多的责任来[在军事上]加强你们。”[37]汪没有从难于驾驭的军阀将领那儿搞到军事支持,结果害了自己。一旦影佐击中了汪记运动脆弱结构中的要害,他们也就没有什么好反驳的了。

同时,汪集团在愚园路会议上,也赢得了一点主要的东西。经过在上海和在东京参谋本部多次争辩之后,日本方面最后同意了分阶段撤回维持和平的部队,撤军从恢复和平以后开始,“在两年内”撤完,“在这段期间,中国负责保证维持国内的秩序”。[38]

汪在一九三九年六月与板垣的会谈中,曾经同意让华北实行高度自治,因为日本打算维持并扩大她自一九三五年(冀察政务委员会成立)以来在华北拥有的特殊经济、军事地位,这一点是明摆着的。实际上留给愚园路会议谈判者去决定的,只是华北究竟享有多大的独立性,以及它的疆界怎么划定的问题。在作为影佐谈判指导方针的兴亚院计划中,涉及华北的那一部分条款是最苛刻的部分之一。犬养回忆说,当他看到兴亚院要求让华北在实质上独立时,他自己的想法是:“恐怕全世界没有哪个地方的傀儡政权”会接受这样的条款。[39]

汪的整个和平纲领的最核心的一点是:只要日本同意尊重中国对自己的全部国土拥有主权,中国人就能实现体面的一和平。在他叛离重庆时,他曾向中国民众保证,他对近卫“三原则”的理解,使他深信日本在这方面有诚意;一年之后,他在公开呼吁中一再强调,他跟日本领导人的讨论已经证实并加深了那种信念。因此,他迫切地需要一纸证明,来向中国民众交待:他的新政府是能真正控制华北的。日本要是同意给他以这一纸证明的话,他无疑是能获得公众的充分尊敬和支持的,因为人们会认为他在消除引起中日战争的最大的根源方面立了功。可以肯定,汪的威信提高之后,对日本也有好处,同时汪政权——以及东亚新秩序——的全部历史,本来也都有可能因而改观。

可是日本并没有给汪所需要的证明,这对汪来说是很不幸的。十二月三十日的协议规定,他的中央政府在华北只能有象征性的权力。与此同时,日本将在那儿享有特殊的经济和军事特权;从汪的观点看来,更糟的是,要是在这些特权问题上发生了争执,日本用不着同汪的政府打交道,而是同华北政务委员会去解决分歧。这个华北政务委员会表面上是个新机构,而骨子里却只是临时政府这个傀儡组织稍加伪装的变种。汪设法尽可能挽回一点面子。他期望日本承认他的政府有权任命该委员会的成员,有权否决它的决议,并有权决定华北的财政政策。但日本对这三项要求的答复,都是一个不字。

最能说明日本决心建立一个独立的华北的事例是,她采取了措施,保证拟议中的华北政务委员会在财政方面的完全独立。将从中国的关税、盐税以及消费税中拨数目比较大的;固定份额——实质上等于华北的全部现金收人——给该委员会支配。汪只能跟日方谈判代表讨论多拨或少拨百分之几的问题。此外,还允许该委员会发行公债,而北平傀儡管理的“中国联合准备银行”则可继续进行金融活动,包括发行钞票。对汪来说,这样把中央政府应有的权力加以取消,简直是件太丢脸的事情。但重要得多的是,它造成了很大的实际问题。(不过,透过这一切来看,我们应该记得,这并不是什么新问题。在芦沟桥事变前几年。中国才刚刚开始采取初步的措施,去改变各地区在政治和经济方面搞自治的局面。)

十二月三十日协议对日本为华北设想的自治化作了另一些说明。华北政务委员会将在以下几个重大问题拥有专属的权力:共同防御,特别是涉及防共以及在华北维持秩序方面的问题;由于日本在华北驻军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关于给予日本开发地下资源的特殊便利的一切问题;合理地供应日本、满洲国、蒙疆和华北所需的原料问题;以及实际上所有涉及该地区的交通、运输设施等方面的问题。[40]

最后,华北政务委员会将有权建立自己的军队——一支所谓“绥靖军”,同时,整个新民会组织机构将在半官方的水平上,原封不动地保留下来,以便日后组成一支反对汪的纲领的力量。后来,在汪就职后第一次华北之行时,《新民报》通过刊载一篇痛斥汪以及汪企图复兴孙中山“三民主义”的声明,从而制造了一次耸人听闻的事件。声明最后说:“汪答应要组成一个正直的政府,但这是吹牛;他心中毫无半点诚意。”[41]同这种情况相类似,当汪继续前往内蒙古首府时,德王想尽办法无视汪的存在,拒绝在正式的机场欢迎仪式上会见他,也没有按照一般礼仪对汪进行回访。[42]

汪仅仅在华北地区的地理区划的问题上,从对方获得了某些让步。兴亚院原来的计划,要求华北包括“[一九三八年以前的]黄河故道以北的河南省一部分”,以及横贯东西的重要的陇海铁路(它正好在黄河以南)。如果同华北方面军当时提出的华北疆界方案相比,兴亚院方案对华北的理解的确还算相当厚道的。根据前一方案,华北的疆界朝南伸得更远,直至包括“安徽和浙江[‡]的部分地方”,即包括长江流域在内。[43]在愚园路会议的过程中;周佛海——这位“妥协大师”——直截了当地声明,在兴亚院给华北划的、不现实的疆界问题上,毫无妥协的余地。最后,影佐让步了,正式划定华北指“河北和察哈尔两省,北至(并包括)长城,连同山东省”。

华北只是日本在愚园路会议上要求特权的几个地区之一。其他有关地区是蒙疆、上海、厦门和海南(岛)。汪被迫承认蒙疆具有一种“特殊性质,是日本、中国和满洲国之间国防与经济合作密切有关的地带”,从而必须享有“高度的自治”。兴亚院原来关于蒙疆的建议,除了极其含糊地暗示这个地区将留在中央政府主权统治下一点外,把其他规定都删掉了。不过,在愚园路会议上,汪集团却设法从影佐那里获得了保证,规定蒙疆政权权力的确切范围将根据中央政府制订的规章来确定。这充其量只不过是个空洞的胜利,因为在紧接其后的条款中,中国人又答应在制定这项规章之前必须先与日本磋商。[44]

因为兴亚院把长江下游看作是中、日之间“经济合作特别密切的地带”,上海的控制权当然不会全部交给汪的新中央政府。兴亚院要求继续保留自一九三七年十二月以来就已建立的“大道市政府”在事实上的自治地位。要求汪政府通过顾问与“联络人员”,跟“新上海”的行政机构密切合作,使汪政府能在有关城市建设、长江航运、民航以及一般财政、经济事务等问题上,同日本进行最充分的合作。

中方人员在愚园路会议上,激烈反对日本企图把上海和长江下游从新中央政府的控制下搞走的主张。周佛海、陶希圣和梅思平反复地迫使影佐解释,为什么日方坚持要单把长江下游划出来,作为一个“特殊地带”或“加强经济合作地区”。

他们问道,汪已经同意同日本进行经济合作的政策适用于全中国,这难道还不够,陶对他的日本同事说,“当你们不断增加这些关于长江下游的特别条款,这就不能不令人怀疑,你们对于中国的这一部分具有某种不可告人的野心。”陶给影佐讲了近代的中国历史;他指出,长江下游是中国经济上最重要的部分。重要的金融界巨头全都集中于这个地区,它是决定汪的新政府成败的地区。“假如长江下游的金融巨头反对我们,那就等于说在[汪]政府的心脏地区出现了一股反对势力,这样一来政府就会被削弱。”陶又说,此外,日本这样做是冒着极大的风险,因为西方大国很可能把日本要求在长江下游得到特殊权利的做法解释成为:这是日本有意独占中国这一部分经济利益的证据。陶评论说,日本跟维新政府过去的关系表明,情况就是如此。[45]跟往常一样,对于日本有可能与西方大国发生冲突的危险这件事,中国人仿佛比日本人自己还要更为关心。

影佐对于陶的多余的演说感到生气,他气愤地说道,“听起来,你好象想把整个长江下游的问题从我们的讨论中一笔勾销。我不能不对你的动机表示某些怀疑。”他坚持说,日本并不想在长江下游的经济生活中把其他国家都撵走。“然而,事变前的情况是,中国愿意同任何国家合作,只有日本除外。今天我们只是想要纠正这种局面而已。”[46]

没有必要去谈愚园路会议关于上海问题达成最后协议的复杂细节。只要提一提以下事例就行了:汪在受围攻之后,不得不同意在许多经济活动方面,甚至在文化、教育方面的“紧密联系与合作”中,都要跟日本人“事先商量”。为了保证那种“合作”,上海市政府将在其社会福利、教育和警察等部门中,聘用日本联络人员。[47]

厦门市在战略上地处面对台湾的海峡,日本跟它的关系打算搞得甚至比跟上海的关系还要密切。按一九三九年六月兴亚院的计划,“厦门特别市政府”几乎得完全听命于日本官员;市长的任免要呈送日本高级专员批准;市议会的半数成员应为日本人;只要市议会的日本议员提出要求,警察局的正、副局长都可以是日本人;为了保证全面控制,兴亚院厦门办事处主任对市政府处理的一切“重要问题”都具有否决权。此外,任何重要的企业都得合营。看来兴亚院是在打算把一个日本作家的梦想成为现实;这个作家考虑到厦门对于日本的战略意义时,曾写道:“从非常实际的意义上着眼,必须把厦门看成是日本领土台湾的一个延伸部分。”[48]尽管兴亚院关于厦门的。一些最令人难堪的要求受到了愚园路谈判代表们的反对,但是保留下来的条款也还足以保证使这个城市变为一个“具有日本人控制下的特别情调”的城市。[49]

海南岛是一个特别刺激参加愚园路会议的中方代表的问题,因为它甚至在一年前重光堂会议的议程上都没有的。然而,自那以后,以夺取东南亚英、法属地为目标的“南进”战略,已开始在东京海军省的机关内具体化了。如果没有海军航空基地和海军船坞,“南进”战略显然是搞不成的;于是海军就坚决要求兴亚院说服汪,实际上要汪允许将这个岛屿变成日本的海军基地。

看来影佐总的说来是不赞成海军的“南进”战略的,对海军关于海南岛的要求尤其反对。[50]结果,海军解除了他谈判这个问题的责任;命令它在梅机关的代表,特别熟悉中国沿海情况的、年高德助的须贺彦次郎海军少将,去直接谈判这个问题。影佐竟相当莫明其妙地向汪透露,海军之所以派“这个老头子”来谈判海南岛问题,是由于它对海南岛的要求“连表面上说得过去的理由都没有”;于是就想利用这位温厚和蔼、以喜欢汪出名的须贺,以他个人的影响来说服中方。由于周佛海不愿与须贸谈判,免得在谈判中因为言词粗鲁而冒犯这位“神一般的老人”以致触怒老天爷,[51]后来这个任务就派给了陈公博。

在为期六天的谈判会议中,中国方面再一次表达了它对于南进战略的危险性的深切关怀,因为这战略会触发一场跟英国、而最后则是跟美国的战争。[52]陈(以及汪记运动中的一些其他人)在很多场合下都竭力劝阻日本,不要采取会使日本同西方大国打仗的行动。至少部分是出于这种恐惧,陈下决心拒绝同意须获提出的要求。但是,帝国海军——特别是米内光政海军大将和山本五十六海军中将——都同样有决心取得海南岛,假如海军的目的达不到,那就坚决毫不含糊地要搞垮整个汪的合作计划。所以,最后汪命令陈让步,实际上给了日本任意利用海南岛的权利。[53]愚园路协议准备公开发表的那一部分,仅仅规定中央政府将派出全权代表到海南岛以促进日、中之间和谐的合作关系。而协议的一项秘密附件,则具体指出了所谓“合作”是什么意思:日本不仅可以随意驻军、建立海军设施并干一系列其他有关军事需要的事;而且还有权开发海南岛的地下资源。[54]

十一月一日,当影佐宣布开始进行愚园路会议并把兴亚院计划草案全文送交中国方面后,陶希圣马上就扼要地谈了他对这次会议目的的理解。只是因为重庆拒绝了对日和解,所以汪集团才“不可避免地有必要”筹组一个新政府。但这个新政府只是达到某个目的的一种工具。随着会谈的开展,会议双方的谈判代表都应经常考虑下面这个长远的最高目标:“使重庆政府垮台,才能获致和平。”按陶的看法,会议达成的协议必须保证汪“获得充分的说服力,去动员中国民众搞垮重庆政府”。这一点要是办不到,全部工作也就完了。[55]

日本根本不给汪以陶所谈到的这种成败所系的“说服力”;她加诸于江的条件是如此之苛刻,以致几乎准会断送他的和平倡议。从愚园路谈判开始的那一天起,就有灾难临头的预兆。影佐在听了陶的开幕词之后说:“我必须请你重新考虑几点”。影佐说,结束战争并不是日本跟汪合作的最终目标。假若那是她的目标,她就会满足于恢复到战前状况。日本的目标,事实上是一个更大的目标,那就是“保卫东亚[免于赤化]”。[56]正是为了这个目标,日本才提出了她对加强合作和共同防御的特殊地带的要求。尽管影佐作了肯定的说明,全体中方谈判人员,特别是陶,仍旧继续对日本的“更大的目标”深表疑惧,整个会谈中一提到特殊地带就象被念了紧箍咒似的。

日本由于抛弃了重光堂会议上的协议而失信于中国方面这一事实,使后来的谈判气氛一直受到败坏。影佐在他的秘密日记中写道:当他发现那份他不得不用来作谈判基础的兴亚院计划中,包含有“不少新条款”,诸如海南岛问题,日本对重要铁道有广泛的管理权,给华北政务委员会以大权,扩大永久防共驻军地带,等等,连他自己对此都感到惊异和失望。[57]那么,后来汪阵营感到的幻灭和失望又该会是大多少倍呢;被汪集团十分疏远的高宗武,这时已经很少参加愚园路的正式谈判了;他奇怪地发起诗兴来了,写了一首日本传统形式的小调:[58]

北方,

南方,

高山,

海洋。

它们全都不属于中国,

中国百姓将何处为家,

到了一九三九年十二月三十日,高的诗兴早已烟消云散。就在那一天,参加愚园路会谈的谈判代表们聚集在汪的住处,祝贺新年并签署他们花了两个月辛勤劳动搞出来的协议。高、陶二人都称病,没去参加那个情调低沉的仪式;六天之后,汪记运动的这两位主要奠基人就抛弃了汪。



[*] 在听到这个文件已向汪泄露之后,堀场十分震惊地抱怨道,“影佐总是把中国人当同志一样对待”。(见《支那事变战争指导史》第一卷第318页)

[†] 周佛海经常对那些说他叛逃是为了个人安全的人指出,生活在狂轰滥炸的重庆,比在上海还安全得多。他还写道,老实说“一个处于我这样地位的人,不管在哪儿[在重庆]都有最坚固的防空壕,挨轰炸时总是安全的。空袭警报发出后,总有充裕的时间去作准备。对比一下,“我[一九三九年在上海]的生命却经常受到共产党分子和国民党政权特务分子的威胁。由于刺客的来临事先没有警报……;我想,这些恐怖分子对生命所构成的威胁,比日本的空袭要严重得多。”(见周佛海的《回顾与展望》第2页)周的政敌对他的说法并不信服。龚德柏在一九六三年(周死后十五年)写的文章中,仍然坚持说,日本人对重庆的空袭使周怕得要命,他“一听到空袭警报,就吓得屁滚尿流”。(见龚德柏的《汪兆铭除敌叛国秘史》第54页)

[‡] 浙江恐系江苏之误。——译者注

[1] 访问松方吉三郎的谈话记录。

[2] 见林三郎的《皇军:在太平洋战争中的日本陆军》第15页。

[3] 见《现代史资料》第十卷第80—8l页;另见胜·H·杨的《诺蒙坎事件:日本帝国与苏联》第93页。

[4] 臼井胜美的《日中战争之政治进展》第214页,引了日本外务省未公布的档案。

[5] 同上。

[6] 见堀场一雄的《支那事变战争指导史》第一卷第317页。

[7] 见影佐祯昭的《漫谈》第378页。

[8] 见堀场的《支那事变战争指导史》第一卷第319页,影佐的《漫谈》第378页。

[9] 访问清水董三的谈话记录。

[10] 见影佐的《漫谈》第377页。

[11] 同上。

[12] 见犬养的《扬子江仍在奔流》第199页。

[13] 十二月三十日文件的正式名称是《调整日支新关系会议文件》,收录在《通往太平洋战争的道路:战前外交史》第八卷第286—295页。

[14] 见梨本祐平的《在中国的日本人》第125—127页。

[15] 见犬养的《扬子江仍在奔流》第282页。

[16] 陶希圣叙述了在愚园路会议中汪精卫“决定”中断谈判后,影佐仍说服汪继续进行谈判。见《乱流》第172—173页。

[17] 见犬养的《扬子江仍在奔流》第273页和影佐的《漫谈》第379页。

[18] 见堀场的《支那事变战争指导史》第一卷第319—320页。

[19] 见《现代史资料》第十三卷第249—315页。

[20] 上书第316—335页,记述愚园路会谈之前,中国人和日本人在各个重要问题上的换文,计有:中方文件(有汪精卫的序言,日期为一九三九年六月十三日)、日方的复文(日期为一九三九年十月二十四日)、中方对日方复件的答复(无日期)以及兴亚院对这文件及各复件的评语(日期为一九三九年十一月一日)。

[21] 同上书,第318页。

[22] 同上。

[23] 同上书,第319页。

[24] 同上书,第320—321页。

[25] 同上书,第325—326页。

[26] 同上。

[27] 同上。

[28] 同上书,第264页。

[29] 同上书,第265页。

[30] 见《通往太平洋战争的道路:战前外交史》第八卷第287页。

[31] 见《现代史资料》第十三卷第254页。

[32] 同上书,第322—325页。

[33] 同上书,第324页。

[34] 同上书,第259页。

[35] 同上书,第257—258页。

[36] 同上书,第258页。

[37] 同上书,第259页。

[38] 见《通往太平洋战争的道路:战前外交史》第八卷第287页。

[39] 见犬养的《扬子江仍在奔流》第267页。

[40] 见《通往太平洋战争的道路:战前外交史》第八卷第288页。

[41] 见奈·施泰格尔的《日本无法结束僵局》(载《时事报》第七期)第 466—467页。

[42] 见高姆包扎布·汗金的《内蒙古著名的民族主义者德王:一个前行政助理的回忆》第20—21页。

[43] 见臼井的《日中战争之政治进展》第215页。

[44] 见《通往太平洋战争的道路:战前外交史》第八卷第289页。

[45] 见《现代史资料》第十三卷第253—254页。

[46] 同上书,第254页。

[47] 见《通往太平洋战争的道路:战前外交史》第八卷第290—291页。

[48] 见绪方畀的《兴亚院联络部及其四长官》(载一九三九年《改造》四月号)第296页。

[49] 见臼井的《日中战争之政治进展》第220—221页。

[50] 见犬养的《扬子江仍在奔流》第278页。

[51] 同上书,第280页。

[52] 须贺与陈的会谈记录,收录在《现代史资料》第十三卷第302—315页。

[53] 见犬养的《扬子江仍在奔流》第278—280页。

[54] 见《通往太平洋战争的道路:战前外交史》第八卷第294页。

[55] 见《现代史资料》第十三卷第251252页。

[56] 同上书,第252页。

[57] 见影佐的《漫谈》第376页。

[58] 犬养的《扬子江仍在奔流》第267页引了这首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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