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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June 17, 2006

公务员如何兼备廉洁高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18:52 南风窗

  □本刊记者 赵灵敏 发自香港

  2004年香港总商会的一份调查研究报告,通过对香港70多个政府和私人机构高、中、低级不同职系员工的薪酬比较分析表明,香港公务员薪酬(包括房屋和教育津贴)平均较私人企业和机构高20%至40%。个别职位甚至高出1倍至3倍。

  与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香港公务员的薪酬是比较高的,这一点许多人都知道,但许多人不知道的是,与之“配套”的公务员入狱“门槛”之低。

  某香港公务员因公余兼了几次课并收取报酬而被控有罪,犯罪的两项事实是:不该收取报酬,备课时使用了公家的电脑等设备。一名驾驶摩托车负责传送文书的政府工勤人员,因虚报、领取了若干天没有外出的“外出津贴”而被控犯罪。这是记者在香港公务员事务局听到的两个故事。两案涉及的金额都不过是几千元,但所受的惩处都很严厉。在许多地方“根本不是事”甚至已经形成潜规则的“事”,在香港都成了足以被判入狱的罪行。

  同时,“在香港,一切都必须照章办事,同时,只要符合章程,事情就一定能够办成。”香港科技大学社会科学部助理教授马岳告诉记者。严峻的法律、严明的执法,换取了香港公务员队伍20多年的整体清名,也保证了行政的相对高效。

  亚洲讯息报告的一项调查显示,在美国、日本、澳大利亚、新加坡等14个代表性的国家(地区)中,香港公务员是“最不官僚”的一支队伍。2005年,香港共有25名公务员因贪污及相关罪行被检控,但少于2004年的38名和2003年的50名。过去一年,香港廉政公署共接获涉及公务员的贪污举报个案1161宗,而2004年、2003年则分别为1286宗和1541宗。公务员事务局局长俞宗怡认为,公务员的整体诚信文化依然稳固。

  高薪,有多高?

  香港公务员事务局的资料显示,在2005年12月31日,政府雇用的公务员约有15.55万人(不包括约1400名法官及司法人员和廉政公署人员),占香港劳动人口约4%,其中约1200人属首长级人员。政府共设有约400个职系或工作类别,分别属于行政、专业、技术、体力劳动等工作范畴,其下再划分为约1100个不同职级或工作级别。这些职级对应着薪级表上的不同等级,同一级的薪水在哪里都一样,没有部门之间的差别。

  公务员中,约70%是长俸公务员,差不多是终身制,他们按4个不同的薪级表支薪;非长俸公务员约占公务员总数的27%,他们是最低层的公务员,福利不多,主要是体力劳动者和一般技工;合约雇员约占公务员总数的3%,按合约条件支薪。合约期届满,可获得合约总薪俸的25%作为期满酬金。

  长俸制是港英政府19世纪定下的规矩,沿用了150多年,它沿袭英国的文官制度,公务员不论工作表现如何,薪酬都年年调整,级别自动提高。首长级以下公务员每年增薪级l点,直至达到该职级的顶点为止。纪律人员(警察、出入境、海关等)最低职级设2个“长期服务增薪点”,服务到一定的年限就可获得。在晋升渠道有限的情况下,这种制度安排显然有利于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

  除工资之外,公务员还有优厚的福利待遇,包括假期、房屋福利、医疗福利等。子女和家人的医疗免费,长期服务还会有免费旅游奖励。最吸引人的是,凡是薪点在38以上的高级公务人员,就可以申请房屋津贴。薪点在48点以上的,可以选择入住高级公务员宿舍或者领取房屋津贴,津贴一般有两种:第一种是每月工资为11530元有子女的已婚家庭,其房屋月津贴为6800元,已婚无子女的为6100元,未婚者为4800元。这样,津贴费占月薪的40~60%。第二种是月工资为20685元已婚有子女的家庭,其房屋津贴为月津贴9400元,已婚无子女的,月津贴8500元,未婚的月津贴为6600元。津贴率也分别占45%、40%、30%。支付津贴的办法是先由公务员向业主缴纳房租后,再凭收据向政府申请发放该项房屋津贴费。

  香港公务员的高薪是举世闻名的,但这种高是相对的,并没有到与普通大众的工资水平完全脱离的程度。而且在不同的阶段,高与低会发生转换。

  刘先生2002年从香港中文大学毕业后,进入香港政府某处做行政主任。一开始,他的月薪是1.5万多港元,相对于大部分月薪只有1万甚至不到1万的同学来说,他自认是“很幸运”的。但4年之后,那些当初加入私人机构、薪水比他低的同学,经过几次调职和加薪之后,很多人的收入都超过了他。“私人机构的薪水有弹性,可能涨得很快,我们就比较按部就班。”刘先生告诉记者。但他也承认,公务员的工作算是一份优差,“凡事有章可循,工作按部就班,生活平平稳稳,稳定,福利好,工作也相对轻松。”

  “在香港,公务员算是一个不错的职业,特别是在经济不好的时候,私人机构是要减薪的,这时,公务员就很有吸引力了。经济好的时候,私人公司可能会配送股票、债券,公务员工资则没有这种弹性,是始终一贯制。刚入职的公务员,薪水会比私人机构的同类人员高,但行政长官和首长级的公务员,尽管年薪上百万,也肯定没有大公司的那些董事高。”香港一国两制研究中心总裁张志刚告诉记者。

  马岳则认为,在香港这样的商业社会里,政府要和私人公司竞争人才,相对的高薪和福利是必须的。但是,高薪并不必然能换来廉洁和高效。如果没有社会对政府广泛而自由的监督,再高的“薪”也养不出“廉”,只会增加公共财政的负担。

  没有“廉洁孤岛”

  2003年3月5日,当时的财政司司长梁锦松公布财政预算案,其中一项内容是宣布大幅提高汽车首次登记税。3月9日,有报章揭发梁锦松早于2003年1月时已预先买车,有逃税之嫌。梁锦松其后解释,他1月份买车时未决定加税,声称2月才决定加车税,并宣布捐出税款的两倍(约10万元)予慈善机构。尽管如此,梁最终仍然被迫辞职。值得一提的是,他提前买车避税并没有违犯法律和纪律,只是造成某种不诚信的怀疑,竟然也断送了自己的政治生涯。香港公务员,固然享受着高薪和高福利,但也必须奉献与之成比例的廉洁和操守。而要做到这一点,不是仅仅靠个人的自律或空洞的宣传,而是有一套切实严密的监督体系。这套体系不仅存在于政府内部,也存在于外部。可以说,香港公务员受到全社会的监督。

  在内部监督方面,公务员系统有非常严格的制度约束。香港政府先后颁布了3个特别法例,即《廉政公署条例》《防止贿赂条例》《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这些条例制订得非常细密严格,甚至有点不近情理。如《防止贿赂条例》第四条,香港政府和绝大部分公共机构不准雇员从公事中收受利益(包括礼物、借贷、报酬或佣金、任何职位或契约、代支付或免除清还任何贷款、任何服务或优待等),接受朋友的馈赠不能超过400元,向亲友以外的人借贷不能超过1000元。

  与这些要求配套的,是关于公务员本人的利益申报制度:每年须申报在香港及香港以外地区的所有投资;任何相等于或超过20万港元的单项投资交易,必须在交易后7天内申报;每年须登记若干利益,供市民查阅。关于公务员家庭成员利益的申报,香港的规定相对宽松,只明令其必须申报配偶的职业。历史上就曾经有税务系统的官员,因为没有申报自己的配偶开了一家与此相关的公司而被开除,丢掉了几百万的公积金。而事实上,他的配偶根本就没有因为他的职务得到任何好处。

  而审计署是特区政府的外部审计师,拥有广泛的权力,可查阅政府部门的记录,执行相关职责和行使权力时无须听命于任何人士和机构。审计署长每年要向立法会主席呈交3份报告书,一份是特区政府的账目,另外两份是对政府部门的审计结果。后者审计的焦点是哪些政府部门浪费资源,营运缺乏效益。审计署每年的审计报告绝不是官样文章,一旦被抓到问题,违规部门和公务员将受到严惩。

  其实在香港,利益申报不只约束公务员,作为廉洁文化的一个体现,这一机制其实对很多机构、部门的公共任职人员都有制约。学校的校长需要利益申报,立法会议员需按规定申报利益,甚至很多私营公司的经理,也需要申报利益。这一机制的全面施行,根本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建立一个透明公开的环境。

  “公务员要廉洁,单纯的监督和自律作用有限,不能想象,在一个全面贪腐的社会里,公务员队伍能独善其身,成为‘廉洁孤岛’。”马岳认为,“香港公务员的廉洁,除了相关制度的严格之外,廉洁的社会和强有力的外部监督至关重要。在香港,可以说整个社会都在法律框架内形成一个良性运转。”

  所谓的外部监督,除了大名鼎鼎的廉政公署,还有法院。香港崇尚司法独立,司法人员不受行政或立法机关牵制。政府如有越权或滥用权力,任何人都可以向法院申诉,控告政府的讼案与控告一般市民的讼案并无分别。由于司法独立,司法机构只对法律负责,而不是向政府负责,就能对所有的人群一视同仁,不存在经常“变通”法律和任意裁量的情形。

  媒体对政府官员监督更是无孔不入,不要说政府官员的不腐败行为,即使是任何一点影响职业形象的不注意的行为,也会被媒体披露,进而会受到惩罚。梁锦松买车就是先被媒体曝光的。

  廉洁是不够的,还要高效

  由于腐败的普遍性,一个公务员只要能保持廉洁,似乎已经很了不起了。但平心而论,纳税人出钱供养公务员,其初衷是要为自己提供服务的,不贪污事实上只是最低要求。而香港的公务员,不仅廉洁,在效率上也获得了很高的评价。

  “香港的公务员效率是很高的,办一个驾照,美国要等45分钟,香港只要20分钟。”曾经在美国留学的马岳对此评价很高。

  “香港实行的是‘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制度。殖民地初期,香港没有系统的政府机构,殖民统治者认为需要管理的地方,如税务、海关等少数有利可图的领域,就派驻公职人员进行管理。一直以来,港英政府管理的思路是积极不干预,对民间和社会性事务不愿意插手管理。回归后,除了英国总督变成‘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外,政府的架构及管理思路基本没有变。”张志刚如是说。

  政府小,架构简单,避免了叠床架屋,效率自然相对高。在政府架构上,香港只有特区政府这一级。整个香港虽然也划分为18个区,每个区设立了区议会、民政事务署及区管理委员会,但“区”并不构成一级政府,没有区政府的机构设置,区议会也只是民意表达机构。职能部门在地区的派驻机构与18个区也并不是一一对应的,只是在需要的地方才设立机构。具体到各个部门,副首长不是分管,而是直接负责某个部门的工作,可以说是部门领导兼任副首长。

  另外,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在法律上规定得非常明确,在法律上不存在职能部门不能覆盖的空白地带或重叠区域,因此很容易弄清某件事该谁负责,避免了职责不清导致的相互推诿。而在具体的执法程序上,规定也非常清楚:首先提出口头警告,口头警告不听再给予书面警告,如果再不听将发出律师函,再不听将提出“检控”,提交律政司派驻地区的区域裁判所审查后,认为需要就向法院提出起诉,由法院最后判决。执法人员自己没有处罚的权力,哪怕要罚1块钱,也要由法院说了算。

  记者此次到香港出差,和多个政府部门的公务员打交道,最直接的感受是,接触的公务员都非常礼貌、有效率,愿意尽可能地帮助你。如果做不到,也一定会有非常详细的解释和说明,没有推诿和不搭理的现象。很多的首长级公务员,更是在言谈中由衷地透露出对所在部门的自豪和使命感。也许,再完美的制度和监督,很大程度上也是解决“不能做什么”和“应该做什么”的问题,而要推动人做好一件事,追求尽善尽美,则非有热情和认同不可。从这个角度看,香港公务员的廉洁和效率,不仅是相关考核和监督制度的胜利,也是对人的教育的胜利。

2 Comments:

  • At 10:47 PM, Blogger Sun Bin said…

    this is one of the great mysteries, perhaps a result of propaganda and media control.
    almost everyone i met with from the mainland had unrealistic good impression on tung chee hwa and his clan.

    regarding liang jin-song (anthony leung) scandal. he is responsible for financial budgeting in HK, hence he is involved in the change in tax policies.
    this is equivalent to insider trading in US, and can be compare with the son-in-law scandal in taiwan recently.

    however, this does not mean he could not purchase the car. he could have declare and ask for permisson from chief executive. but he didn't.
    his donation is totally irrelavent, because that happened way too late.

     
  • At 12:10 PM, Blogger BFF said…

    I guess Dong jianghua is not necessarily popular in mainland China. At least I don't like him personally. However I guess we do have a lot to learn from the recent history of HongKong.....just to make most of our chinese government fellow decent m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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